2月12日,珠海格力电器(43.200,0.13,0.30%)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因提前透露公司业绩数据,被广东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董明珠作为格力电器董事长,在2019年1月16日下午召开的格力电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发布了格力电器2018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有关业绩信息,而格力电器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的当天晚间才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告。董明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广东证监局表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董明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