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贝克•麦坚时”)为在东方证券H股供股中担任独家财务顾问的东方融资(香港)有限公司,以及担任独家全球协调人、独家账簿管理人和独家牵头经办人的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是一家于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以“東方證券”(中文)及“DFZQ”(英文)开展业务(股份代号:600958.SH及3958.HK)。该公司提供证券、期货、资产管理、投资银行、投资咨询及证券研究等全方位、一站式专业综合金融服务。
A+H股供股募集所得款项净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26亿元。供股所得款项拟用于增加投行业务资金投入和促进投行业务发展、发展财富管理和证券金融业务并推动公司财富管理转型、加强销售交易业务及打造全价值链的金融服务商以及其他营运资金安排。
贝克•麦坚时团队由合伙人李心雯(Christina Lee)律师领导,团队成员包括资深顾问黄敬德(Brian Wong)律师和胡晓阳(Xiaoyang Hu)律师。
在评价本次交易时,李心雯(Christina Lee)律师表示:“我们很高兴能够协助客户成功完成此次大型A+H股供股交易。我们期待能够继续凭借我们在资本市场的强大专业能力,为客户未来的交易需求提供支持。”
贝克•麦坚时是处理全球复杂交易的领先律所之一,就涉及世界主要金融机构与跨国公司的交易提供战略建议。本所长期向标的企业、要约人、献售股东及财务顾问就收购及处置各大主要金融中心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建议,同时也为发行人就其在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拟议上市和融资活动提供咨询服务。本所的多位律师与香港及其他主要市场的监管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能够引导客户顺利完成整个交易流程,对可能影响跨境交易价值与可行性的监管动态以及各类合规问题和法庭申请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团队还就上市公司的股权重组、股票对价使用以及大宗交易等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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