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签订2023 年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的通知》,就年度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签订、民生用气合同单独签订等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并给上游企业立下保供“军令状”。同时向各省市下发了《关于提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情况的函》,天然气价格联动事项被视作今年重点工作,迈出了坚决推动气价改革的新步伐。
在国家的积极介入下,燃气产业正朝着更高质量的方向转型。随着改革的深入,历年民生供气量价问题有望得到彻底解决。
国家出手干预 稳定能源供需
一年之计在于春。对于燃气市场而言,每年春天,最重要的事就是上下游签订的关于全年保供的合同,这关乎一整年各地、各类别用气的气价、气量,可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稍有不慎,将贻误全年尤其是采暖季的燃气供应,对广大居民用户特别是广大农村采暖用户带来巨大影响。
例如春节前一段时间,河北省多地天然气供应一度出现停气限供现象,事件反映后,地方政府在官方回应中表示,问题的主因在于民生供气量与需求量存在缺口,受到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的影响,导致下游燃气公司出现一定程度的亏损,继而影响到了实际的使用者。
因此,国家组织上下游科学有序地签订年度合同的必要性与前瞻性不言而喻。中长期合同是稳定能源供需关系、做好能源保供的基石。科学合理地组织签订工作,将有力保障天然气持续安全稳定供应,确保民生用气保供稳价。
明令“三桶油”保价保量 对“煤改气”全覆盖
我国天然气市场近年来反复出现的冬季保供难关,其根本原因是上下游在合同签订、价格机制疏导、供需平衡等环节存在一些问题,而并非上游资源不足。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天然气产量217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4%,连续6年增产超100亿立方米。而“三桶油”以中海油为代表的近海国产气田产量大增、成本大幅下降,对于保障民生用气也应有较大空间。财报显示,近十年中海油的桶油主要成本基本呈持续下降态势,并处于较低位,在2020年成本降至历年最低点。
据了解,在过去几年中,部分天然气上游企业未严格按照规定保障用气、签订民生合同,以及地方主管单位对保价保量工作监督不到位、保供主体责任未履行到位,导致部分地区部分时段天然气供应紧张。
为着力解决以往出现的问题,本次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通知中,给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延长石油等上游供气企业设定了完成时限,要求各级有关部门原则上于2月底前组织完成今年上下游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
具体要求为:2月5日前,上下游就民生用气量(含农村“煤改气”)协商一致,确保民生用气需求,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2月10日前,汇总协商一致的民生用气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2月底前,组织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并要求上游供气企业与城燃企业单独签订民生用气合同。
相较往年发布的政策,今年的通知要求实现了三大历史性突破:一是定性方面,部分用语不再模棱两可,从性质上进一步明确了农村“煤改气”的民生用气属性与地位。二是保量方面,明文要求上游供气单位须足额保供,对居民用气和农村“煤改气”用气需求合同实现全覆盖。三是保价方面,明确要求了上游供气方要对“煤改气”用气须执行居民用气价格。
建立上下游联动机制 为燃气价格市场化开局
居民用气的民生属性,决定了其必须得到高度重视,解决之道在于各方通力合作,同心协力保供应。
针对过往供气问题,应确保上游在合同签订环节的顺利执行与严格履行,以居民用气价格向城燃公司提供充足的天然气,如城燃公司承担部分气价倒挂压力及时供气,当地政府及时返还相关补贴。但补贴只是缓解一时的权宜之计,推动顺价和燃气市场化才能才根本上解决难题。
据《经济日报》报道,从中长期来看,国际市场天然气价格走势和现阶段我国天然气市场的变化,对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有倒逼作用。
总体上,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还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燃气价格事关千家万户,因而在顺应市场规律的同时,应兼顾民生需要。
据悉,本次国家发改委下发调研函,主要是收集资料了解各省价格联动情况,调研国家层面统一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的必要性等重要举措。在国家政策的正确指导之下,今年供气上下游的气源合同签订正受到前所未有的监督和关注,为推动燃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将大大促进燃气市场高质量发展和双碳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