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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时代前沿,引领行业发展 访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专家成员——刘志民

2025-11-10 20:46:10       来源:财讯网

站在时代前沿,引领行业发展

访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专家成员——刘志民

编者按

美学大师朱光潜说:“你是什么样的人,就会得到什么样的朋友。”

本文主人公刘志民律师说:“你是什么样的律师,就会遇到什么样的案件。”

据笔者了解,刘志民律师既是一位理论研究深厚的法律人,实践多年的律师。所以,周围的朋友遇法律问题,都会不约而同地想到他。

笔者以为,在当前的法律界并不缺各类专业的律师,但既专业过硬,又能获得当事人信任,并能竭力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的律师,确需要我们进一步发现和挖掘。而刘志民律师无疑属于后者,那么,先让我们看一下他的履历。

认真思考,静观默察,也许是刘志民律师的一种

人物介绍:

刘志民,中共党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党委统战委员、高级(权益)合伙人、律师、仲裁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公司治理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北京市律协法律顾问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专业委员委员,北京市律协区律协联络工作委员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代表大会第三届、第四届律师代表。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专家成员,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导师,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实务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企业家保护中心执行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研究基地研究员,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司法案例研究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案例研究基地)研究员,北京广播电视法治节目评论员。其代理的重大复杂案件曾被载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入选国家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2018年入选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优秀专业律师,2019年入选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四十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优秀专业律师。2017—2025年年连续被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协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2年与毛伟律师创办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伟志宪尊奖学金"项目,为国家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贡献一份力量。刘志民被中国诗歌春晚组委会评为2022年度“全国十佳诗人”,2023年中国诗歌春晚舞上,2024年荣获“北京榜样.最美义工”称号,刘志民创作的散文诗《雪花》由中国著名青年朗诵艺术家隋源老师精彩演绎。

社会职务: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实务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实务导师;北京师范大学MBA校外导师;国际关系学院实践导师;北京物资学院校外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讲师;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执行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研究基地研究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案例研究基地研究员;环宇中国东盟法律合作(北京)中心主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行政财务部法律顾问;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起草工作组法律专家;公安部人民来访接待室值班专家律师;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画强元课题”法律顾问;中国再生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法律顾问中心主任;中国经济出版社法律顾问;中国石化出版社法律顾问;京蒙科创产业园区管委会法律顾问;赤峰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法律顾问;内蒙古翁牛特旗公安局法律顾问;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兴安盟科右前旗公安局法律顾问;乌海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北京赤峰企业商会副会长法律顾问;北京师范大学校友企业家联谊会副会长法律顾问;国际易学联合会文化传承专业委会法律顾问、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执行主任;北京邮电大学校外合作导师;北京市律师协会面试考核考官;赤峰市人民政府招商大使等。

刘志民律师在内蒙古工商联主办的企业合改革与实践恳谈会上演讲

表彰会上发言

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律师

自执业以来,刘志民凭借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高的法律专业水赢得了很多荣誉,如入选新中国70华诞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 优秀专业律师,受聘担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行政财务部法律顾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基地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京师范大学公共选修课导师,国家关系学院研究生院实践导师,国家司法创新研究中心实务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实务导师,入选国家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等。这些荣誉本是实至名归,但刘志民却丝毫不受其影响,面对殊荣,他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在他看来,荣誉只是对自己过去的一点肯定,没有什么可以骄傲的,恰恰是开始努力的起点。、

他把依法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执业要义,始终将维护法律的公正义置于崇高的理想之中。坚持以德立身,践行发展价值追求。刘志民和他的律师团队不为经济利益所左右,以德服人,以德立身,面对不同年龄、不同社会地位、不同诉求的当事人,他和他的律师团队始终诚意、谦逊的对待,以信为本,这也正是对理想信念的追求,对生活的热爱,对自我价值的追求,是其优秀律师品质所在。

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志愿服务基地揭牌仪式

体现着刘志民认真负责地办好代理的每一案件,案件本身质有区别,标的有大小,但办理案件的态度和精神没有区别。刘志民律师以宽阔的胸襟服务于社会,大处着眼,放眼全局,小处着手,力求完美。在抓好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中,他努力做到办理案件的经济效益与提高所的社会效益并重,促进当事人个体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推进社会群众整体法制观念的提升并重。事务所的全体人员秉承这一思想,在完善事务所管理,提高事务所的运行效率和质量基础上,更多的关注社会热点,参与公益事业,为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首都律师行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这其中还体现出对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法理精神的具体实践,引导人们树立较强的规则意识和秩序观念,为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做出努力。

在担任法律顾问多年来,刘志民与更多社会高层打交往,处理复杂多变的人际关系,可以说阅人无数、身经百战。丰富的阅历使他具有了非凡的洞察力,他清楚明了社会上的“江湖”规则,他也知道如何光明磊落地从容应对,他举重若轻,驾轻就熟,“拈花一笑万山横”,始终做到了视名利淡如水,拒腐蚀,永不沾,保持了为人的风骨和法律工作者的优良品格。

法律专家研讨会上发言

这“三句话”,就像铮铮宣言,值得律师战线的所有同仁品味与借鉴;这“三句话”,映照着刘志民律师的过去,也昭示着他的未来。与法律打交道,刘志民律师幸福并快乐着,执著并坚守着,一如他精雕细刻般打理人生岁月和修身立德。

律师是一门竞争非常激烈的职业。要想获得良好的口碑,赢得别人的尊重,首先,需要有过硬的专业水和执业技能;其次,需要同行和客户认同你的责任心、工作态度和忠诚度;最后,需要公益心和公德心。“诚”以待人,“业”以做事,一个努力和责任的人,如果从不投机取巧、从不自作聪明地“设计他人”,始终热情、责任、勤力、务实,你对业务的尊重会相应等同于你将获得的尊重。

刘志民律师荣誉入选“草原英才赤峰招商大使”

年来中国兴起的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防范的研究实践,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在全国推行企业合规不起诉,这个风向标他在几年前就发现了,于是在他的积极推动下合作编写了《企业合规实战案例解析》一书,该书由中国经济出版社于2020年4月出版上发行,并荣获"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09包"成果奖。他受邀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体系讲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刑事风险防范围与识别》课程;受邀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讲授公开课《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与体系建设》(上、下)、《风险、内控、合规一体化管理的必要及有效途径》(上、下)等。同时他积极投身普法公益活动中,为公检法司及仲裁委进行普法专题培训授课,被司法部《法律与生活》杂志聘为普法为民专栏法律顾问,在期刊上向读者解答法律问题,除了受央视和央广采访社会关注的一些大要案发表意见外,还积极参与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法制节目工作委员会和北京电视科教节目中心与九省市电视联播的法制节目《法治中国60分》作为特邀评论员,尽职尽责为普法事业贡献着一份力量。

刘志民律师在2023年中华文脉传承与发展高峰论坛上演讲

刘志民律师受聘担任赤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务专家顾问

刘志民律师说:“律师的职能活动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和消除社会矛盾与冲突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而律师正是直面社会矛盾与冲突的职业。这种职业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执业活动的广泛,二是在执业过程中的相对中立。这些职业特征,使律师在社会成员中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亲和力。让党员律师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有效运用律师的公信力和亲和力,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有助于整合各种社会关系,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冲突,减少社会交往的摩擦,促进人们相互尊重,实现各种社会力量的良互动。自担任合伙人以来,始终坚持从大局着眼,从社会效果出发,与支部全体委员一道,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身先士卒、身体力行,在客户心中,在社会各界,树立起了党员律师正义之剑和公益之心的良好形象。”

刘志民律师与武警中央党校警卫张思德中队党建共建的武警官兵合影留念

刘志民律师受聘北京广播电视“法治中国60分”特邀评论员

“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不能忘记自己的社会职责,一定要热心公益,反哺社会,奉献社会。他不仅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他解答咨询从不收费,遇到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有时自己还要拿出钱来资助当事人,” 刘志民律师如是说。

刘志民律师还积极参加地方党建工作。

采访中,刘志民律师不断提及:“当律师不能计较太多,不要整天想着去挣当事人的钱,而要和当事人交朋友,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解决问题。律师就像医生一样,有了信誉,别人才能来找你”。 刘志民律师被聘担任法律顾问的期限都比较长,有不少单位的聘任期限长达多年,足见当事人对刘志民律师人品和法律技能的认同。

所获荣誉:

2016年经评选获得法制晚报《法律大讲堂》魅力律师奖;

2017年入选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2018年入选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优秀专业律师;

2018年评选获得北京市朝阳律协(2015_2018)年度律师“行业贡献奖”;

2019年入选新中国70华诞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优秀专业律师;

2021年被全国诚信单位光荣榜活动组委会评为"诚信优秀律师"。

2017-2025年被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协委员会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

2022年被中国影响力人物数据库评为"影响中国 2022年度法制新闻人物”

2023年散文诗集《心灵感悟》(人民日报出版社)荣获全国十佳诗集(作者)称号;

2024年荣誉入选“北京榜样,最美义工” ;

就重大影响力案件接受中央电视采访

全力以赴,案例是律师最美的语言

有人说:“律师应以案例为王,案例是最好的营销和口碑,案例是律师最美的语言。”

笔者深以为然,尤其对于刑辩律师,可以说,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一个故事。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辩护的过程,是否做到了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是否做到了全力以赴、精细缜密;是否做到了想尽一切办法、穷尽一切努力,其结果确实有着天壤之别,对于当事人来说,亦有着天堂和地狱之分。

刑事案件不同于经济纠纷,刑事案件涉及人的自由、生命、财产与尊严。当事人把身家命都托付给了我们,所以,作为辩护律师,不能有丝毫的马虎,不能辜负当事人的重托和信任。”刘志民律师如是说。

接着,刘志民律师与笔者分享了其通过精细化辩护,实现有效辩护,进而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典型案例和辩护经历。

刘志民律师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驻中国大使馆友好交流

法庭作为一个庄严神圣的审判场所,在人们心中是主持公正义的地方。在初学的律师生涯中,其在法庭上的陈述几乎很少被主审法官打断,法庭上,他能将法律严明的一面与温情的一面,共同展现在人们面前,从而影响法官在法律框架内做出最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

1.某省级监委督办的某公司与数位自然人涉嫌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行贿罪一案,涉案金额约数亿元人民,该案同时涉及贰百多个公司股东,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准予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纪监察委向检察机关撤回移送案件,最终全案被告人无罪;

2. 代理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案,系张志超同案共犯王广超的辩护人,该案央视多次接受采访报道,社会影响巨大,该案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著名高校做为典型案例,张志超和王广超亲临现场,辩护律师给学生做案件分折报告,影响很大,效果很好。2020年5月2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张志超王广超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同时被提及,最终全案被告人张志超与王广超均无罪。

3. "张嘉伟故意伤害案"该案被社会多媒体广泛关注,被媒体称为“张嘉伟5000里广东行凶案”。2016年11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所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中,专门提到了"张嘉伟故意伤害案",2016年11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3加强侦查监督典型案例中该案例系典型案例之一,最终张嘉伟无罪。

4. 2019年付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罪一案,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系涉众型比较复杂且有社会影响案件,律师在寒冬时节多次顶风冒雪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及时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出辩护意见,最终人民检察院做出对付某不起诉决定,无罪。

5. 2021年薛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侦查时查获现金1300万元人民,北上广等大城市房产证多枚,数十块金条及贵金属手饰品若干,律师根据案件证据及实际情况,提出了无罪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对其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薛某某无罪。

6. 代理的袁某某等人虚开用于骗取抵扣税发票罪案,涉税款6000余万元,经法院多次开庭,2023年5月某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某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此案无罪。

7. 2021代理北京张某被检察院指控犯抢劫罪一案,涉案抢劫金额50万人民,经律师会见,阅卷,收集整理无罪及罪轻证据,多次向检察院及主办检察官反映犯罪构成及罪名定问题,最终检察机关改变以抢劫罪指控,而是以犯寻衅滋事罪指控,最终张某某获刑2年4个月。

8. 2020年代理高某等17人被某市检察院指控犯敲诈勒索罪一案,高某系主犯。该案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又上诉,律师对全案认真分析研判,并提出了务实有效的辩护意见,公诉机关当庭提出量刑意见为11年,最终人民法院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

9. 代理"辽宁袁诚家谢艳敏"申请37亿国家赔偿案,社会影响较大,公众关注度高,该案被CCTV法治在线节目专题播报,2017年被中律评杯评为十大国家赔偿优秀案例。

10. 代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抗诉案,被中央电视选为充分发挥检察院抗诉职能的典型案例并由CCTV法治在线编辑成专题节目,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再审判决纠正了原生效判决错误。

11. 代理的周胜喜案件,被央视评为“2016年标志事件”即CCTV法治在线报道的执行案,该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由此开始了人民法院将基层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先河,该案被中律杯评为2017年十大执行优秀案例。

12. 参与代理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有黑龙江某电业局李氏兄弟涉黑案同案共犯、河南涉黑恶势力秦岭金矿马某案同案共犯、鄂尔多斯涉黑恶势力犯罪共犯、云南涉恶案共犯,贵州涉黑恶案共犯、内蒙古涉黑恶案共犯、辽宁涉黑恶案共犯、山东涉黑恶案共犯、河北涉黑恶案共犯等辩护、申诉等。

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亦或是行政案件,他所代理的案件都非常尽心尽力。因刘志民律师在案件中,已穷尽所有方法、利用所有知识、经验为当事人辩护或代理,一审中已将法律、法理、事实、法律关系讲得清楚、透彻、明了,并推动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审判。作为法律人,我在这里要加上‘法律’二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义”。

2020年1月13日山东临沂张志超服刑15年后被改判无罪释放时的合影留念

刘志民律师在意大利罗马二大法学院参加国际仲裁高级研修班

主要著作

2024年《说赢就赢:虚假诉讼案件一本通》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主编)

2021年《仲裁大咖谈商事仲裁规则适用》由中国法律出版社出版(执行主编);

2020年《企业合规实战案例解析》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主编);

2019《说上就上》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主编);

2018年《说成就成》由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主编);

2018年《网络安全合规指引》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副主编);

2018《仲裁裁决被撤案例精析》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执行主编);

2018年《说过就过》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主编);

2017年《说赢就赢》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主编);

2017年《说过就过》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主编);

2017年《掘金之旅》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副主编);

2016年《保卫资本》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副主编);

2016年文学专著《心灵漫步》由中国九州出版社出版,该书誉为“中国律师界首部心灵哲学散文集”(主编);

2023年6月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心灵感悟》被媒体誉为中国律师界首部心灵哲学散文诗集”

一位勇于创新的专业律师

律师职业的持续商业成功与律师理想的实现,都不是一时一事而达至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要有梦想、有热情、有专注、有坚持。律师不是一个靠青春吃饭的职业,每一位成功律师的背后,都有着一段艰辛而刻骨的磨练历程。对年轻的初入行者而言,机会很多,而且就在身边,只是很多人没有感觉到或没有准备好而已。在选择机会的同时,机会也在选择你,当相互都适合的时候,才会机缘成就。刚入行的年轻律师千万不要一来就有“想赚大钱”的奢望,厚积薄发是这个行业的客观规律。律师的投资在于经验的投资、客户的投资,所以需要时间来积累,正所谓“越老越香”。年轻律师切忌莽撞、冒进、好高骛远、不切实际,要知道:成功来自于不断的付出与辛勤耕耘,天上不会掉“馅饼”,就算有“掉”下来的,你也要比别人早起,要赶得上、赶得巧。其次,要明白,知识不等于技能,律师工作是高度实践的,因此,律师工作要“接地气”,既不能不学专家学者的独到观点与精深的分析论证,又不能仅仅满足于书本知识,空有屠龙之术而无实际操作运用之能。  再次,“以律师为业”。德国著名思想家、社会学家、政治学家马克斯•韦伯曾提出“以学术为业”和“以政治为业”。我们律师自然是“以律师为业”,但是“以律师为职业”,而非“以律师为专业”。专业与职业是不同的,专业未必职业。专业是我们所学、所从事的一种工作技能,仅是“为稻粱谋”的一种手段,不带有任何价值判断或者感情喜恶,可能通过专业能挣很多钱,但它始终是一种外在的东西,是生命的一种负担;而职业是在专业基础上的一种热爱、一种寄托、一种人生精进的方式和价值依归。以律师为职业,即是以律师工作为终身的热爱,寄托我们的理想与情怀,同时也通过律师职业实现人生理想,所谓“一体多面”。  此外,律师职业还要求有职业化的律师形象、职业化的律师工作态度、职业化的律师道德。 “职业化的律师形象”是指律师的外形、着装、言谈举止要体现出你是一名律师,而不是其他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化的律师工作态度”,即敬业、认真、谨慎、负责,不以事情大小、标的额高低、当事人身份而区别对待,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竭尽全力完成所托事务。另外,这还要求我们要“时刻准备着”,只要当事人需要,我们的周末、假日和工作日没有什么实质区别;“职业化的律师道德”,它与社会道德存在不完全一致。有时候我们可能和社会道德评价尺度上的“坏人”打交道,作为一名职业律师,要明白自己的职责,即依照事实和法律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所能做的、也是所应做的。

刘志民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

刘志民律师参加公安部网络安全工作经验研讨会

刘志民律师在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干警培训班授

成功来源于不懈的努力,根植于对事业的无尽热爱。对刘志民来说,律师工作不是谋生的职业,而是一项必须全身心投入的高尚事业。他始终视律师为崇高的事业,始终把敬业、拼搏、爱岗、奉献作为自己的人生信念。为了成就一番律师事业,他以苦为乐,甘于奉献,以赤诚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律师工作中,努力实现法律服务尽善尽美,精益求精。时时保持敬业精神,处处维护客户利益。

刘志民认为,律师在法治中国建设中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如果没有律师来代表私权利,那么单靠公权力也无法做到真正的公正义。很多人搞不明白律师为什么要替“坏人”说话,他对律师的职责定位就是律师的第一要务就是“替当事人”说话,在不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的时候,用尽一切合法的方式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最大化,就是律师的天职。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一个案件的审理往往会来自媒体、社会的关注,有时候对案件本身也会存在一定的反作用,对于大众媒体对案件的影响这一方面,刘志民特别不喜欢有些人在审判过程中“煽动”舆论影响司法的大众媒体。在案子结案后,如果有错误的地方,可以用舆论来监督。但在审判过程中如果掺杂了大众舆论,更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所以,尽管刘志民身边有很多媒体朋友,但他从来不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寻求媒体帮忙。

刘志民律师在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合作共建项目签约仪式

刘志民律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授课

参加刑事案件审理法庭辩护席上

刘志民律师在北京电视“法治中国60”节目演播室

著名朗诵艺术家殷之光老师诵读刘志民律师的散文诗《我的凡母亲》

刘志民律师在中国诗歌春晚上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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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人公刘志民律师说:“你是什么样的律师,就会遇到什么样的案件。”

据笔者了解,刘志民律师既是一位理论研究深厚的法律人,实践多年的律师。所以,周围的朋友遇法律问题,都会不约而同地想到他。

笔者以为,在当前的法律界并不缺各类专业的律师,但既专业过硬,又能获得当事人信任,并能竭力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的律师,确需要我们进一步发现和挖掘。而刘志民律师无疑属于后者,那么,先让我们看一下他的履历。

认真思考,静观默察,也许是刘志民律师的一种

人物介绍:

刘志民,中共党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党委统战委员、高级(权益)合伙人、律师、仲裁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公司治理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北京市律协法律顾问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专业委员委员,北京市律协区律协联络工作委员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代表大会第三届、第四届律师代表。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专家成员,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导师,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实务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企业家保护中心执行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研究基地研究员,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司法案例研究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案例研究基地)研究员,北京广播电视法治节目评论员。其代理的重大复杂案件曾被载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入选国家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2018年入选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优秀专业律师,2019年入选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四十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优秀专业律师。2017—2025年年连续被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协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2年与毛伟律师创办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伟志宪尊奖学金"项目,为国家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贡献一份力量。刘志民被中国诗歌春晚组委会评为2022年度“全国十佳诗人”,2023年中国诗歌春晚舞上,2024年荣获“北京榜样.最美义工”称号,刘志民创作的散文诗《雪花》由中国著名青年朗诵艺术家隋源老师精彩演绎。

社会职务: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实务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实务导师;北京师范大学MBA校外导师;国际关系学院实践导师;北京物资学院校外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讲师;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执行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研究基地研究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案例研究基地研究员;环宇中国东盟法律合作(北京)中心主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行政财务部法律顾问;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起草工作组法律专家;公安部人民来访接待室值班专家律师;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画强元课题”法律顾问;中国再生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法律顾问中心主任;中国经济出版社法律顾问;中国石化出版社法律顾问;京蒙科创产业园区管委会法律顾问;赤峰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法律顾问;内蒙古翁牛特旗公安局法律顾问;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兴安盟科右前旗公安局法律顾问;乌海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北京赤峰企业商会副会长法律顾问;北京师范大学校友企业家联谊会副会长法律顾问;国际易学联合会文化传承专业委会法律顾问、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执行主任;北京邮电大学校外合作导师;北京市律师协会面试考核考官;赤峰市人民政府招商大使等。

刘志民律师在内蒙古工商联主办的企业合改革与实践恳谈会上演讲

表彰会上发言

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律师

自执业以来,刘志民凭借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高的法律专业水赢得了很多荣誉,如入选新中国70华诞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 优秀专业律师,受聘担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行政财务部法律顾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基地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京师范大学公共选修课导师,国家关系学院研究生院实践导师,国家司法创新研究中心实务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实务导师,入选国家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等。这些荣誉本是实至名归,但刘志民却丝毫不受其影响,面对殊荣,他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在他看来,荣誉只是对自己过去的一点肯定,没有什么可以骄傲的,恰恰是开始努力的起点。、

他把依法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执业要义,始终将维护法律的公正义置于崇高的理想之中。坚持以德立身,践行发展价值追求。刘志民和他的律师团队不为经济利益所左右,以德服人,以德立身,面对不同年龄、不同社会地位、不同诉求的当事人,他和他的律师团队始终诚意、谦逊的对待,以信为本,这也正是对理想信念的追求,对生活的热爱,对自我价值的追求,是其优秀律师品质所在。

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志愿服务基地揭牌仪式

体现着刘志民认真负责地办好代理的每一案件,案件本身质有区别,标的有大小,但办理案件的态度和精神没有区别。刘志民律师以宽阔的胸襟服务于社会,大处着眼,放眼全局,小处着手,力求完美。在抓好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中,他努力做到办理案件的经济效益与提高所的社会效益并重,促进当事人个体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推进社会群众整体法制观念的提升并重。事务所的全体人员秉承这一思想,在完善事务所管理,提高事务所的运行效率和质量基础上,更多的关注社会热点,参与公益事业,为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首都律师行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这其中还体现出对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法理精神的具体实践,引导人们树立较强的规则意识和秩序观念,为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做出努力。

在担任法律顾问多年来,刘志民与更多社会高层打交往,处理复杂多变的人际关系,可以说阅人无数、身经百战。丰富的阅历使他具有了非凡的洞察力,他清楚明了社会上的“江湖”规则,他也知道如何光明磊落地从容应对,他举重若轻,驾轻就熟,“拈花一笑万山横”,始终做到了视名利淡如水,拒腐蚀,永不沾,保持了为人的风骨和法律工作者的优良品格。

法律专家研讨会上发言

这“三句话”,就像铮铮宣言,值得律师战线的所有同仁品味与借鉴;这“三句话”,映照着刘志民律师的过去,也昭示着他的未来。与法律打交道,刘志民律师幸福并快乐着,执著并坚守着,一如他精雕细刻般打理人生岁月和修身立德。

律师是一门竞争非常激烈的职业。要想获得良好的口碑,赢得别人的尊重,首先,需要有过硬的专业水和执业技能;其次,需要同行和客户认同你的责任心、工作态度和忠诚度;最后,需要公益心和公德心。“诚”以待人,“业”以做事,一个努力和责任的人,如果从不投机取巧、从不自作聪明地“设计他人”,始终热情、责任、勤力、务实,你对业务的尊重会相应等同于你将获得的尊重。

刘志民律师荣誉入选“草原英才赤峰招商大使”

年来中国兴起的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防范的研究实践,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在全国推行企业合规不起诉,这个风向标他在几年前就发现了,于是在他的积极推动下合作编写了《企业合规实战案例解析》一书,该书由中国经济出版社于2020年4月出版上发行,并荣获"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09包"成果奖。他受邀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体系讲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刑事风险防范围与识别》课程;受邀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讲授公开课《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与体系建设》(上、下)、《风险、内控、合规一体化管理的必要及有效途径》(上、下)等。同时他积极投身普法公益活动中,为公检法司及仲裁委进行普法专题培训授课,被司法部《法律与生活》杂志聘为普法为民专栏法律顾问,在期刊上向读者解答法律问题,除了受央视和央广采访社会关注的一些大要案发表意见外,还积极参与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法制节目工作委员会和北京电视科教节目中心与九省市电视联播的法制节目《法治中国60分》作为特邀评论员,尽职尽责为普法事业贡献着一份力量。

刘志民律师在2023年中华文脉传承与发展高峰论坛上演讲

刘志民律师受聘担任赤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务专家顾问

刘志民律师说:“律师的职能活动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和消除社会矛盾与冲突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而律师正是直面社会矛盾与冲突的职业。这种职业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执业活动的广泛,二是在执业过程中的相对中立。这些职业特征,使律师在社会成员中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亲和力。让党员律师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有效运用律师的公信力和亲和力,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有助于整合各种社会关系,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冲突,减少社会交往的摩擦,促进人们相互尊重,实现各种社会力量的良互动。自担任合伙人以来,始终坚持从大局着眼,从社会效果出发,与支部全体委员一道,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身先士卒、身体力行,在客户心中,在社会各界,树立起了党员律师正义之剑和公益之心的良好形象。”

刘志民律师与武警中央党校警卫张思德中队党建共建的武警官兵合影留念

刘志民律师受聘北京广播电视“法治中国60分”特邀评论员

“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不能忘记自己的社会职责,一定要热心公益,反哺社会,奉献社会。他不仅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他解答咨询从不收费,遇到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有时自己还要拿出钱来资助当事人,” 刘志民律师如是说。

刘志民律师还积极参加地方党建工作。

采访中,刘志民律师不断提及:“当律师不能计较太多,不要整天想着去挣当事人的钱,而要和当事人交朋友,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解决问题。律师就像医生一样,有了信誉,别人才能来找你”。 刘志民律师被聘担任法律顾问的期限都比较长,有不少单位的聘任期限长达多年,足见当事人对刘志民律师人品和法律技能的认同。

所获荣誉:

2016年经评选获得法制晚报《法律大讲堂》魅力律师奖;

2017年入选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2018年入选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优秀专业律师;

2018年评选获得北京市朝阳律协(2015_2018)年度律师“行业贡献奖”;

2019年入选新中国70华诞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优秀专业律师;

2021年被全国诚信单位光荣榜活动组委会评为"诚信优秀律师"。

2017-2025年被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协委员会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

2022年被中国影响力人物数据库评为"影响中国 2022年度法制新闻人物”

2023年散文诗集《心灵感悟》(人民日报出版社)荣获全国十佳诗集(作者)称号;

2024年荣誉入选“北京榜样,最美义工” ;

就重大影响力案件接受中央电视采访

全力以赴,案例是律师最美的语言

有人说:“律师应以案例为王,案例是最好的营销和口碑,案例是律师最美的语言。”

笔者深以为然,尤其对于刑辩律师,可以说,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一个故事。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辩护的过程,是否做到了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是否做到了全力以赴、精细缜密;是否做到了想尽一切办法、穷尽一切努力,其结果确实有着天壤之别,对于当事人来说,亦有着天堂和地狱之分。

刑事案件不同于经济纠纷,刑事案件涉及人的自由、生命、财产与尊严。当事人把身家命都托付给了我们,所以,作为辩护律师,不能有丝毫的马虎,不能辜负当事人的重托和信任。”刘志民律师如是说。

接着,刘志民律师与笔者分享了其通过精细化辩护,实现有效辩护,进而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典型案例和辩护经历。

刘志民律师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驻中国大使馆友好交流

法庭作为一个庄严神圣的审判场所,在人们心中是主持公正义的地方。在初学的律师生涯中,其在法庭上的陈述几乎很少被主审法官打断,法庭上,他能将法律严明的一面与温情的一面,共同展现在人们面前,从而影响法官在法律框架内做出最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

1.某省级监委督办的某公司与数位自然人涉嫌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行贿罪一案,涉案金额约数亿元人民,该案同时涉及贰百多个公司股东,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准予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纪监察委向检察机关撤回移送案件,最终全案被告人无罪;

2. 代理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案,系张志超同案共犯王广超的辩护人,该案央视多次接受采访报道,社会影响巨大,该案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著名高校做为典型案例,张志超和王广超亲临现场,辩护律师给学生做案件分折报告,影响很大,效果很好。2020年5月2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张志超王广超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同时被提及,最终全案被告人张志超与王广超均无罪。

3. "张嘉伟故意伤害案"该案被社会多媒体广泛关注,被媒体称为“张嘉伟5000里广东行凶案”。2016年11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所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中,专门提到了"张嘉伟故意伤害案",2016年11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3加强侦查监督典型案例中该案例系典型案例之一,最终张嘉伟无罪。

4. 2019年付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罪一案,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系涉众型比较复杂且有社会影响案件,律师在寒冬时节多次顶风冒雪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及时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出辩护意见,最终人民检察院做出对付某不起诉决定,无罪。

5. 2021年薛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侦查时查获现金1300万元人民,北上广等大城市房产证多枚,数十块金条及贵金属手饰品若干,律师根据案件证据及实际情况,提出了无罪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对其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薛某某无罪。

6. 代理的袁某某等人虚开用于骗取抵扣税发票罪案,涉税款6000余万元,经法院多次开庭,2023年5月某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某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此案无罪。

7. 2021代理北京张某被检察院指控犯抢劫罪一案,涉案抢劫金额50万人民,经律师会见,阅卷,收集整理无罪及罪轻证据,多次向检察院及主办检察官反映犯罪构成及罪名定问题,最终检察机关改变以抢劫罪指控,而是以犯寻衅滋事罪指控,最终张某某获刑2年4个月。

8. 2020年代理高某等17人被某市检察院指控犯敲诈勒索罪一案,高某系主犯。该案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又上诉,律师对全案认真分析研判,并提出了务实有效的辩护意见,公诉机关当庭提出量刑意见为11年,最终人民法院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

9. 代理"辽宁袁诚家谢艳敏"申请37亿国家赔偿案,社会影响较大,公众关注度高,该案被CCTV法治在线节目专题播报,2017年被中律评杯评为十大国家赔偿优秀案例。

10. 代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抗诉案,被中央电视选为充分发挥检察院抗诉职能的典型案例并由CCTV法治在线编辑成专题节目,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再审判决纠正了原生效判决错误。

11. 代理的周胜喜案件,被央视评为“2016年标志事件”即CCTV法治在线报道的执行案,该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由此开始了人民法院将基层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先河,该案被中律杯评为2017年十大执行优秀案例。

12. 参与代理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有黑龙江某电业局李氏兄弟涉黑案同案共犯、河南涉黑恶势力秦岭金矿马某案同案共犯、鄂尔多斯涉黑恶势力犯罪共犯、云南涉恶案共犯,贵州涉黑恶案共犯、内蒙古涉黑恶案共犯、辽宁涉黑恶案共犯、山东涉黑恶案共犯、河北涉黑恶案共犯等辩护、申诉等。

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亦或是行政案件,他所代理的案件都非常尽心尽力。因刘志民律师在案件中,已穷尽所有方法、利用所有知识、经验为当事人辩护或代理,一审中已将法律、法理、事实、法律关系讲得清楚、透彻、明了,并推动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审判。作为法律人,我在这里要加上‘法律’二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义”。

2020年1月13日山东临沂张志超服刑15年后被改判无罪释放时的合影留念

刘志民律师在意大利罗马二大法学院参加国际仲裁高级研修班

主要著作

2024年《说赢就赢:虚假诉讼案件一本通》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主编)

2021年《仲裁大咖谈商事仲裁规则适用》由中国法律出版社出版(执行主编);

2020年《企业合规实战案例解析》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主编);

2019《说上就上》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主编);

2018年《说成就成》由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主编);

2018年《网络安全合规指引》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副主编);

2018《仲裁裁决被撤案例精析》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执行主编);

2018年《说过就过》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主编);

2017年《说赢就赢》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主编);

2017年《说过就过》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主编);

2017年《掘金之旅》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副主编);

2016年《保卫资本》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副主编);

2016年文学专著《心灵漫步》由中国九州出版社出版,该书誉为“中国律师界首部心灵哲学散文集”(主编);

2023年6月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心灵感悟》被媒体誉为中国律师界首部心灵哲学散文诗集”

一位勇于创新的专业律师

律师职业的持续商业成功与律师理想的实现,都不是一时一事而达至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要有梦想、有热情、有专注、有坚持。律师不是一个靠青春吃饭的职业,每一位成功律师的背后,都有着一段艰辛而刻骨的磨练历程。对年轻的初入行者而言,机会很多,而且就在身边,只是很多人没有感觉到或没有准备好而已。在选择机会的同时,机会也在选择你,当相互都适合的时候,才会机缘成就。刚入行的年轻律师千万不要一来就有“想赚大钱”的奢望,厚积薄发是这个行业的客观规律。律师的投资在于经验的投资、客户的投资,所以需要时间来积累,正所谓“越老越香”。年轻律师切忌莽撞、冒进、好高骛远、不切实际,要知道:成功来自于不断的付出与辛勤耕耘,天上不会掉“馅饼”,就算有“掉”下来的,你也要比别人早起,要赶得上、赶得巧。其次,要明白,知识不等于技能,律师工作是高度实践的,因此,律师工作要“接地气”,既不能不学专家学者的独到观点与精深的分析论证,又不能仅仅满足于书本知识,空有屠龙之术而无实际操作运用之能。  再次,“以律师为业”。德国著名思想家、社会学家、政治学家马克斯•韦伯曾提出“以学术为业”和“以政治为业”。我们律师自然是“以律师为业”,但是“以律师为职业”,而非“以律师为专业”。专业与职业是不同的,专业未必职业。专业是我们所学、所从事的一种工作技能,仅是“为稻粱谋”的一种手段,不带有任何价值判断或者感情喜恶,可能通过专业能挣很多钱,但它始终是一种外在的东西,是生命的一种负担;而职业是在专业基础上的一种热爱、一种寄托、一种人生精进的方式和价值依归。以律师为职业,即是以律师工作为终身的热爱,寄托我们的理想与情怀,同时也通过律师职业实现人生理想,所谓“一体多面”。  此外,律师职业还要求有职业化的律师形象、职业化的律师工作态度、职业化的律师道德。 “职业化的律师形象”是指律师的外形、着装、言谈举止要体现出你是一名律师,而不是其他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化的律师工作态度”,即敬业、认真、谨慎、负责,不以事情大小、标的额高低、当事人身份而区别对待,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竭尽全力完成所托事务。另外,这还要求我们要“时刻准备着”,只要当事人需要,我们的周末、假日和工作日没有什么实质区别;“职业化的律师道德”,它与社会道德存在不完全一致。有时候我们可能和社会道德评价尺度上的“坏人”打交道,作为一名职业律师,要明白自己的职责,即依照事实和法律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所能做的、也是所应做的。

刘志民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

刘志民律师参加公安部网络安全工作经验研讨会

刘志民律师在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干警培训班授

成功来源于不懈的努力,根植于对事业的无尽热爱。对刘志民来说,律师工作不是谋生的职业,而是一项必须全身心投入的高尚事业。他始终视律师为崇高的事业,始终把敬业、拼搏、爱岗、奉献作为自己的人生信念。为了成就一番律师事业,他以苦为乐,甘于奉献,以赤诚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律师工作中,努力实现法律服务尽善尽美,精益求精。时时保持敬业精神,处处维护客户利益。

刘志民认为,律师在法治中国建设中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如果没有律师来代表私权利,那么单靠公权力也无法做到真正的公正义。很多人搞不明白律师为什么要替“坏人”说话,他对律师的职责定位就是律师的第一要务就是“替当事人”说话,在不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的时候,用尽一切合法的方式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最大化,就是律师的天职。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一个案件的审理往往会来自媒体、社会的关注,有时候对案件本身也会存在一定的反作用,对于大众媒体对案件的影响这一方面,刘志民特别不喜欢有些人在审判过程中“煽动”舆论影响司法的大众媒体。在案子结案后,如果有错误的地方,可以用舆论来监督。但在审判过程中如果掺杂了大众舆论,更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所以,尽管刘志民身边有很多媒体朋友,但他从来不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寻求媒体帮忙。

刘志民律师在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合作共建项目签约仪式

刘志民律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授课

参加刑事案件审理法庭辩护席上

刘志民律师在北京电视“法治中国60”节目演播室

著名朗诵艺术家殷之光老师诵读刘志民律师的散文诗《我的凡母亲》

刘志民律师在中国诗歌春晚上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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