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原砺剑守公义 ,匠心秉法护民安
——访甘肃拓原律师事务所刘吉颖律师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浪潮中,总有一些身影,以专业为舟,以正义为帆,在法律的长河中执着前行;总有一种坚守,以匠心为魂,以责任为翼,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守护公平。刘吉颖,这位生于陇原大地、深耕法律服务领域数十载的资深律师,用四十年的执业生涯,书写了一部关于信仰、专业与担当的法治篇章。他是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是多项荣誉加身的行业标杆,更是甘肃拓原律师事务所的领军人。从西北政法大学的青涩学子到享誉业界的法治卫士,他始终秉持“践行法治、专业立所、诚信为本、服务民生”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等领域屡创佳绩,将三起死刑案件辩护无罪,用铁证与法理捍卫司法公正;他积极投身公益普法,构建全流程法律服务体系,以创新与坚守为行业发展注入动能。他的匠心,藏在对每一份卷宗的细致研读里,藏在对每一次庭审的全力以赴中,更藏在对法治精神的毕生追求中。
初心如磐 执炬迎风四十载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壮阔征程中,律师群体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和守护者,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陇东大地,这片承载着千年文明与红色记忆的土地,正在法治的护航下焕发新的生机。而刘吉颖,正是扎根这片土地的法治建设先行者。他以专业的素养、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成为连接法律与民生、平衡正义与情理的重要桥梁,在区域法治进程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谈及为何与律师职业结下不解之缘,刘吉颖的眼神中透着笃定与热忱。“既有偶然的际遇,更有必然的契合。”他坦言,年少时的自己便崇尚公平正义,向往平等自由,而命运的指针,恰好将他引向了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在那个思想激荡、法治萌芽的年代,他沉浸在中外法律思想的海洋中,从西方法律哲学到中国法治实践,每一次学习都让他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愈发深厚,也让他坚定了用法律武器伸张正义、打抱不平的理想。“当时律师还是冷门行业,很多人不了解这个职业的意义,但对我而言,这是与我的个性和理想最契合的选择。”
从业初期,没有想象中的荆棘丛生,反而因人与人之间的真诚与坦荡,让刘吉颖的执业之路走得格外“丝滑”。彼时,律师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之间相互尊重、坦诚沟通,没有身份地位的隔阂,只有对法律的共同敬畏。他深情地回忆,在一起特大入室盗窃案件中,法院已内定要判处第一、二名入室盗窃的实施犯死刑,但刘吉颖认为,第三被告虽未进入现场,但盗窃行为的犯意,踩点、策划,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的招募,赃款的分配,都是由第三被告完成的,所以第三被告是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应该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而第二被告只是被临时物色到财务室背钱的马仔,所以他只是一个从犯。在去现场开庭的路上,刘吉颖与院长及审判委员会成员同坐一辆大巴,走一路辩一路,终于在庭审后的审委会上,委员们采纳了刘吉颖的辩护意见,将第二被告改为第三,判处无期徒刑。这种良好的执业环境中,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让他得以全身心投入案件,在实践中快速成长。而真正让他的职业信念得以淬炼的,是两起轰动一时的死刑案件。

第一起是当地一起恶性杀人案,酒店服务员深夜遇害,两名被告人一名认罪、一名坚称无辜。刘吉颖接手辩护后,既未轻信被告的无罪辩解,也未被表面的证据链所迷惑,而是反复研究案卷证据。他发现,认罪被告人描述的作案过程前后反差巨大,且与现场勘查结果明显矛盾并存在诸多疑点。这些疑点根本无法合理排除,让他坚信案件另有隐情,于是毅然选择无罪辩护。然而,一审、重审两次死刑判决,让这场辩护之路充满荆棘。“一边是被害人的逝去,一边是被告人的坚称无辜,认罪供述与现场证据的矛盾,让我内心备受煎熬。”但他没有放弃,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反复梳理案件细节,据理力争。最终,法院撤销原判,宣告被告人无罪。而让他彻底放下心理负担的是,三年后他从其他渠道获知,当年被告的认罪确实存在刑讯逼供。
第二起案件是当年全国第三大贩毒案,34名被告从云南向甘肃贩毒20公斤,一审有13人被判处死刑,刘吉颖辩护的第9名被告人也在其中。但他通过细致研究卷宗,发现被告之间存在串供嫌疑,他所辩护的被告落入了替人背锅的陷阱。为了还当事人清白,他不仅在庭审中全力辩护,还将辩护材料递交给法院、检察院和政法委,请求相关人员到场旁听。他的坚持得到了回应,公检法及政法委相关人员均到场旁听了他的无罪辩护。一审判决后,他提起上诉,省高级法院认为案件存在问题,对其辩护的被告人另案审理。此后七年,他始终没有放弃,多次奔赴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情况,反复核对证据、梳理法理。1999年底,历经七年的不懈抗争,该被告人最终被宣告无罪,而他的这篇无罪辩护词也被收录到名人书系《名律师辩论词》一书。

“律师必须忠于职守,敢于抗争,敢于坚持,才能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两起案件,让刘吉颖深刻认识到,在法治实践中,冤假错案或许难以完全避免,但律师的存在,正是为了守住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这两起案件,也成为他执业生涯的重要里程碑,让他更加坚定了“全心全意维护法律,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职业信念,也让他在陇东大地的法治进程中,成为了当事人眼中最值得信赖的 “正义守护者”。凭借卓越的贡献和成就,刘吉颖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律师从业清廉积极分子”荣誉称号;被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甘肃省政法战线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甘肃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评选为“全省优秀律师”和“全省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被庆阳市委、市政府树立为“全市十大杰出青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个人事迹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甘肃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甘肃日报等多家电台和报纸报道过。曾任庆阳市政协第一、二、三届政协委员,甘肃拓原律师事务所主任。
辩案知微 千钧案卷藏经纬
匠心,是对专业的极致追求,是对责任的永恒坚守,是在日复一日的实践中打磨出的精湛技艺与高尚品格。对于刘吉颖而言,律师职业的匠心,不仅体现在对每一个案件的精益求精上,更体现在对法治精神的深刻践行、对服务模式的持续创新以及对社会责任的主动担当上。

“作为一名成熟的职业律师,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是立身之本。”刘吉颖始终将这一点放在首位。在他看来,信仰法律,才能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拥有法治精神,才能在面对诱惑时坚守底线,在遭遇困境时不离不弃。“律师不能因为没有案源、收入微薄而焦虑迷茫,有案子时专心办案,没案子时钻研学习,这都是对法治信仰的践行。”正是这份坚定的信仰,支撑着他在复杂疑难案件中攻坚克难,在行业变迁中坚守初心,在职业喧嚣中沉心静思。
专业知识与法律思维,是律师匠心的核心载体。刘吉颖深知,律师是专业性极强的职业,没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法律思维,便无法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法律思维有其独特的逻辑和方式,只有用这种思维去理解法律、适用法律,才能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点和突破口。”为了提升专业能力,他始终保持着学习的热情,不仅深耕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等核心领域,还广泛涉猎金融、企业管理、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的知识。“现在的案件越来越复杂,跨领域特征越来越明显,只懂单一法律知识远远不够。比如做企业法律顾问,既要懂企业的经营常识,也要懂刑法、公司法、税法等;办理刑事犯罪案件,除了精通刑法、刑诉法外,还必须具备相关行业如建筑、金融、行政等领域的相关知识。”这种全面的知识储备,让他在处理各类复杂案件时游刃有余,也让他的“专业化赋能”服务特色成为区域律所品牌建设的典范。
刘吉颖认为,“每一个行业的优秀分子,既要脚踏实地,负重前行,也要仰望星空,晀望未来,这个行业才会如滔滔长江,绵延不绝。”他自己就是一个法律职业的实践者,也是一名法律理论的思想者。他以饱满的热情和深邃的思想书写了《中国律师梦》,他在80年代就提出司法人员应当考试录用,90年代初 ,他喊出了“中国人都有一个强国梦,中国律师还有一个法治梦”的时代强音,他认为“不能参与政治的律师是被治理的律师,律师参与的政治才是依法的治理。”他还提出了律师应当有独立的上诉权、建立和完善中国农民的社会组织,给农民提供养老、医疗保险等建议,都是在国家类似政策出台前若干年,充分体现了一个律师对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前瞻和担当。
在行业创新方面,刘吉颖始终走在前列。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推进,他率先推动甘肃拓原律师事务所服务模式升级,构建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复盘”的全流程法律服务体系。“传统的法律服务多是事后补救,而我们要做的,是提前介入,帮助客户防范法律风险,在服务过程中及时控制风险,案件结束后总结经验教训,形成完整的服务闭环。”这种创新的服务模式,不仅让法律服务更具前瞻性和针对性,也为客户提供了更优质、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
传薪行道 潮头稳立行业舟
律师的舞台,不仅在法庭的诉辩之间,更在广阔的社会天地之中。刘吉颖的匠心,最终落脚于一种深沉的社会责任与人文关怀。他始终认为,法律不仅是冷冰冰的条文,更是有温度的社会调节器;律师不仅是案件的代理人,更是法治文明的传播者和社情民意的倾听者。

早在执业初期,刘吉颖便是普法阵线上的“拼命三郎”。一年讲授130多场法治课,手写课件,足迹遍及企业、机关、学校、乡村。在那个信息闭塞的年代,他用最朴素的语言,将法律种子播撒进千千万万普通人的心田。他回忆,有一次在县政府讲课,台下座无虚席,甚至有人站着听完,那一刻他感到,“法治的星光,真的可以照亮哪怕最偏远的角落。”这种普及常识、唤醒权利意识的努力,是他践行法治初心的基础工程。
创立拓原所后,他更将公益注入律所基因,设立“拓原爱心基金”,不仅资助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甚至援助罹患重病、家庭困难的律师同行。在他看来,物质的援助是雪中送炭,而法律的援助则是赋予人尊严与希望的根本。他带领团队与学校共建,开展青少年普法;深入社区乡村,调解民间纠纷;长期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他说:“律师最大的公益,不是捐了多少钱,而是运用专业能力,帮助那些遭遇不公的人,重新获得法律的公正对待。这关乎个体的命运,也关乎社会的信心。”
这种人文关怀,在他处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时体现得淋漓尽致。受害者家属沉浸在丧亲之痛与愤怒中,坚决要求严惩肇事司机。刘吉颖在厘清法律事实的同时,敏锐地洞察到双方背后沉重的家庭困境与情感隔阂。他没有机械地推进法律程序,而是化身沟通的桥梁,通过讲述肇事司机贫寒的家境与无奈,巧妙地唤起了受害者家属内心的悲悯与宽容,最终促成谅解,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他据此写下的《人世间活的都不易》,不仅是一篇案例分析,更是一幅深刻的人性画卷。“律师的工作,有时要像医生一样,既要治‘法’上的病,也要疗‘心’上的伤。”
面对当前公众法律意识“有进步但欠深入”的现状,刘吉颖提出了更具建设性的普法思路。他认为,普法不应止于法条宣讲,更应通过司法过程的公开透明来实现。他深情回忆起上世纪公开审理重大案件时,法庭外人头攒动、百姓翘首旁听的场景,认为那种“沉浸式”的法治教育,力量远胜于单向灌输。他呼吁司法文书更加说理透彻、通俗易懂,让当事人“赢的明白,输的服气”;希望法庭敞开大门,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尽管对当下环境有所忧虑,刘吉颖内心深处那份“律师梦”的火种并未熄灭。谈及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刘吉颖认为,律师行业将迎来一次大洗牌。大型律所的扩张将进入失速期,动力不足;中小律所可能会出现隐性合并;行业两极分化将更加明显,高端律师的业务和收入会持续增长,而低端律师的生存压力将增大;律师流动也将呈现两极化,既有大量实习律师进入行业,也有部分律师因发展困境选择转行。但他坚信,只要坚守匠心,坚定法治信仰,无论行业如何变迁,真正优秀的律师都能在时代浪潮中立足,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从青丝到华发,从一人独行到团队共进,刘吉颖将人生最好的年华,献给了陇东高原的法治事业。他像一位沉稳的匠人,以案件为石,以法律为刃,细细雕琢着心中的正义图腾;他又像一位执着的点灯人,在法治光芒尚且微弱的区域,以专业与热忱,点亮一盏盏信任与希望的灯。陇原黄土,厚重无言,却记取着所有为这片土地播撒法治星火的人们。刘吉颖,正是其中执着而明亮的一束。他的路,还在脚下延伸;他的梦,仍与法治中国同频共振。而这,正是一位时代匠心的最好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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