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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法院联合多方开展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

2026-06-11 15:25:46       来源:中华网

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推动蓝碳、绿碳机制在生态司法中的实践应用。近日,福州中院、长乐法院、闽侯法院、长乐区资规局、闽侯县资规局开展“山海协作 碳路同行”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

长乐法院、闽侯法院、长乐区资规局、闽侯县资规局共同签署“山海协作 碳路同行”生态司法协同保护共建协议。协议以闽侯“山”之资源禀赋与长乐“海”之区位优势为依托,围绕搭建生态司法协作平台、探索碳汇互通互认机制、设立生态修复监督人制度、构建多元生态宣传矩阵等核心内容,实现生态线索共享、执法司法联动、修复成果互通。协议的签署,标志着福州中院指导下的“山海协作”生态司法协同保护机制正式建立,推动生态保护从“单一发力”向“多元共治”转变。

“山海协作”生态司法协作工作站揭牌仪式同步举行。工作站将作为生态司法协同保护的常设联络机构和实体工作平台,常态化开展生态纠纷调处、环保法治宣传、生态隐患排查、碳汇资源保护等工作,精准对接区域生态保护痛点、难点问题,让生态司法保障下沉一线、落地见效,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坚实阵地支撑。

福州中院、长乐法院、闽侯法院共同为4名生态修复监督人颁发聘书。生态修复监督人将全程参与辖区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监督、修复成效核查、违规行为监督等工作,以专业化、常态化监督。

调研组还深入十八重溪风景名胜区、春园鲤生态养殖场和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结束后,生态司法“山海协作”工作推进会随即召开。与会各方围绕碳汇互通互认路径探索、跨区域生态修复协作、生态法治宣传联动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各方一致表示,将以共建协议签署为起点,深化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治理效能,共同推动山海协作生态司法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吴丹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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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法院联合多方开展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

2026-06-11 15:25:46   中华网

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推动蓝碳、绿碳机制在生态司法中的实践应用。近日,福州中院、长乐法院、闽侯法院、长乐区资规局、闽侯县资规局开展“山海协作 碳路同行”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

长乐法院、闽侯法院、长乐区资规局、闽侯县资规局共同签署“山海协作 碳路同行”生态司法协同保护共建协议。协议以闽侯“山”之资源禀赋与长乐“海”之区位优势为依托,围绕搭建生态司法协作平台、探索碳汇互通互认机制、设立生态修复监督人制度、构建多元生态宣传矩阵等核心内容,实现生态线索共享、执法司法联动、修复成果互通。协议的签署,标志着福州中院指导下的“山海协作”生态司法协同保护机制正式建立,推动生态保护从“单一发力”向“多元共治”转变。

“山海协作”生态司法协作工作站揭牌仪式同步举行。工作站将作为生态司法协同保护的常设联络机构和实体工作平台,常态化开展生态纠纷调处、环保法治宣传、生态隐患排查、碳汇资源保护等工作,精准对接区域生态保护痛点、难点问题,让生态司法保障下沉一线、落地见效,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坚实阵地支撑。

福州中院、长乐法院、闽侯法院共同为4名生态修复监督人颁发聘书。生态修复监督人将全程参与辖区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监督、修复成效核查、违规行为监督等工作,以专业化、常态化监督。

调研组还深入十八重溪风景名胜区、春园鲤生态养殖场和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结束后,生态司法“山海协作”工作推进会随即召开。与会各方围绕碳汇互通互认路径探索、跨区域生态修复协作、生态法治宣传联动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各方一致表示,将以共建协议签署为起点,深化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治理效能,共同推动山海协作生态司法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吴丹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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