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晚,小康股份(601127.SH)发布公告称,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动力”)已于2022年4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控股”)支付的现金业绩补偿款项,合计金额为13.6亿元。
据悉,小康控股与小康动力根据前期的相关业绩补充承诺协议,针对小康动力小康控股在收购小康控股所持泸州容大智能变速器有限公司(曾用名“泸州容大车辆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容大”)86.37%股权(以下简称“容大收购项目”)此项目中的相关约定,小康控股一直如期履行承诺,此次发布的公告中明确说明小康股份全资子公司小康动力收到小康控股2021年的业绩补偿1.41亿元。
同时在2019年9月、2019年10月,公司相继也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汽车集团”)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由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东风汽车集团所持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小康”)50%股权。同时,而为了更好的达成利润目标,公司与小康控股就东风小康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也签订了相应的业绩盈利补偿相关协议,小康控股按照约定在协议期内积极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此次公告收到的12.2亿元针对的是2021年度对应的业绩承诺补偿款金额,小康控股也是如期履约。
公告显示,此次业绩承诺补偿款均采用的现金支付方式,小康控股均在承诺期内兑现,侧面应证了显示出控股股东的履约能力和对全体中小股东的负责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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