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成都市地志办正式印发《成都方志馆分馆及社区微方志馆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暂行管理办法》)。
很多人会问方志馆是什么?方志馆是系统收集收藏与当地相关的志鉴、史籍、地情书籍等各类方志资料,并全面展示当地自然风貌、历史文明、经济社会发展及地域文化特质等地情状况的公共文化设施。
那么成都方志馆在哪儿呢?它就位于成都市天仁路260号,馆舍面积1700平方米,其中展厅面积1100平方米,2016年成立至今,成都方志馆现已收藏历史地图、古籍文献、石刻拓片、家风家训实物、明清家具等类别的馆藏品近3000件,各类志书、年鉴、旧志整理等特色藏书近10万册,办有常展《成都方志文化陈列》及特展《谱牒传家――民间文化传承中的家国情怀》,累计接待查阅及参观3万余人次,在资料收集、市情教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被列为成都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2021年被评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设立成都方志馆分馆及社区微方志馆,是成都市地志办努力完善方志馆这一方志文化公共服务平台体系,着重补齐地方志直接服务人民群众能力短板的积极尝试”成都市地志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自2020年11月6日,全市首批24家“社区微方志馆”挂牌成立以来,全市已有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大学2家大学方志馆分馆,并在成都市生态文明建设主题馆挂牌设立了“成都方志馆水文化分馆”,同时还有天府新区城南坡社区、成华区万晟社区、郫都区望丛社区等54家“社区微方志馆”及蜀源分馆1家企业分馆,先后配送方志书籍5万余册,开展方志文化相关活动300余场,累计服务人数超过10万人次。
此次出台《暂行管理办法》是“探索形成各级各类方志馆业务指导、运行考核、扶持激励机制,初步形成多层次开放体系,充分发挥方志馆宣传方志文化、服务人民群众的平台作用”,扎实推进成都方志馆分馆及社区微方志馆规范化、标准化、特色化建设,切实提高服务质效、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
《暂行管理办法》申报条件中,明确只要满足相应条件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均可向市地志办申报。其中,设立成都方志馆分馆应满足六项条件:一是应具备收藏、展示、传承、教育功能;二是有专门的场馆,能够提供参观或查阅服务;三是对外免费开放,具备公益属性;四是展示方志文化,体现历史文化元素;五是管理机制健全,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专门的管理人员;六是无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及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无重大民事纠纷,未涉及重大不良舆情。
成都社区微方志馆分为建成馆和预备馆两类,建成馆挂“成都社区微方志馆”牌子,预备馆挂“史志阅览室”牌子,其中,预备馆应满足四项条件:有专门的场地、配备一定数量的方志书籍、有管理人员、免费对外开放。在预备馆的基础上,建成馆还应具备两项条件:一是有关于当地历史溯源、建置沿革、大事记、民俗风情、家风家训、乡规民约、村落文化等地方历史文化及方志文化的展览展示;二是定期开展方志文化推广活动。
对于审批通过的成都方志馆分馆及社区微方志馆,将享受获得市地志办配送的方志文化书籍等地方志成果、开展的业务指导、提供的适度经费支持及优先承接相关项目和活动等配套政策。
同时,《暂行管理办法》对已批准设立的成都方志馆分馆及社区微方志馆将实施动态监管,对应予以降级或清退的两种情形进行了规定。
此外,为落实国家《“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关于“支持建设村史馆,编修村史、村志,开展村情教育”相关要求,《暂行管理办法》专门提出要“鼓励社区微方志馆与社区(村)史馆合并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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