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成果奖是中国科学技术部认可的、权威的全国性奖项。国家科技成果奖评选活动每年举行一次,授予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以及在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等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中国公民和组织。
每届参与评奖的候选人都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科技专家。国家科技成果奖设一、二、三奖励等级。评奖标准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制定的。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授奖等级根据候选人候选单位所完成项目的创新程度、难易复杂程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程度、总体技术水平、已获经济或者社会效益、潜在应用前景、转化推广程度、对行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的作用等进行综合评定。
按照颁奖领域划分,每个领域的国家科学技术成果奖一等奖每年授予人数全国不超过两名。国家科技成果奖授奖范围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是一项覆盖面广泛的科学技术奖。从候选、候选单位所完成项目的性质来讲,包括了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业技术改造及技术进步、技术基础和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中引进消化、吸收国外新技术,或自己开发创新的技术等。
参评人要求:
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做出创造性贡献;
在解决关键的技术和疑难问题中做出重大技术创新和重要贡献;
在高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良好的企业信用,连续五年无违法违纪事件,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评选办法:
依据评选原则,经过评审委员会初评产生初审名单,再经过实地评审、复审、终评、公示。
主办方根据评选标准,对候选人进行认真、严格、规范的评审,选出推荐人,并提出推荐理由。候选人按贡献大小排序,并在限额内产生。如果在项目完成中仅从事协调和组织工作的领导,或是从事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能作为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候选人。
申报候选人需写明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影响力具体体现。
注意事项:
凡参加评选活动的申报人都应恪守诚实守信、真实可靠的道德品质,所申报材料务必真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选资格和奖项,在行业通报批评并记录于企业诚信档案。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活动透明公开,结果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科技成果奖主办方和颁奖机构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China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该协会成立于1958年9月,是中国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科教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和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1958年9月,经党中央批准,全国科联和全国科普合并,正式成立全国科技工作者的统一组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至今,中国科协先后召开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充分发挥作为国家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组织协会有序承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政府委托工作或转移职能。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科技人才。
因此,国家科学技术成果奖是一项全国性、国家级的权威奖项,也是中国政府部门——国家科技部认可权的威奖项。能够获得国家科学技术成果奖的人士都是中国某个专业领域最优秀、最杰出的专家,国家科学技术成果奖是对他们在各自专业领域所取得的重大研究成果的公开认可和表彰(作者:王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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