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建宏,河南红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建宏从事律师行业已经有三十四年的时间了,他始终坚守着自己的从业原则,维护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他曾连续多次被司法行政机关及省、市律师协会授予“人民满意的律师、先进政法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党员律师、十佳辩护词”等荣誉称号,并荣获国家司法部颁发的个人三等功奖章及荣誉证书; 2013-2016年被河南省律师协会评为河南省优秀刑辩律师,其典型事迹和成功案例在《知音杂志》、中国网《时代先锋》栏目以及《中国优秀辩护律师实录》书刊上登载。
谢建宏从事律师行业已经有三十四年的时间了,他始终保持着对法律事业的无限热爱。回顾自己一路走来的风雨历程,谢建宏坦言,他从未后悔选择这一行业,并且甘愿为祖国的法治建设奉献一生。
不甘平凡,献身法律事业
谢建宏的父亲是一名县里的领导,希望他成为体制内的一名行政人员。然而,谢建宏却喜欢从事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在这种理想信念的激励下,谢建宏通过成人高招考取了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上学期间,谢建宏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专业水平。
当时中国正在步入依法治国的道路,各方面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为了建立专业的法律服务体系,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了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制度。谢建宏参加了当时的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律师资格,于1988年10月正式成为一名执业律师。
三十四年来的律师工作经历,谢建宏见证了中国法律事业的发展历程,他通过自己的努力与付出,为维护法律的正确适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他一直志力于律师的刑事辩护业务,为了更好地提高自己刑事专业水平,他又在中国政法大学就读了三年制的“刑法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并获得毕业证书。
谢建宏在律师执业工作中,始终能坚持把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法办案,对待每一个案件,他都是尽职尽责,精益求精,对于当事人的诉求,坚持以理服人,从不给当事人做虚假的承诺与保证。谢建宏认为“要想做一个人民满意的律师,必须要有坚持真理、捍卫正义的牢固思想,通过律师的全部业务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谢建宏看来,法律和正义的概念是抽象的,不能把它们当做成一种宣传口号,要站在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以及社会道德风尚的角度综合考量问题,衡量利弊,既要满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又要体现国家及社会的整体利益,只有这样当事人自然而然就会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谢建宏是一个仗义执言的人,只要遇到冤案或不公正的事情,他都会坚守自己的执业原则,力求事实真相,为正义发声。他表示“一旦我决定接手某个案子,那么,摆在我面前的就只有一个目标——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实现委托人的正当诉愿。”
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
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谢建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着法律的尊严,维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在这种信念的激励下,三十多年来,谢建宏律师办理了许多重大疑难而且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在职务犯罪中,办理的有行政高官巨额贪污贿赂、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案件;在治理司法队伍中,办理有司法官员徇私枉法、收受贿赂、枉法裁判的案件;在治安案件中,有各类普通刑事案件,也有重大刑事案件,在他办理的普通刑事案件中,其中有两个被一审法院已经判处死刑的案件,经过谢建宏律师的上诉代理并出庭辩护,最终被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直接改判为无罪,洗清了被告人的冤案。三十四年来,谢建宏律师办理了千余件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凭借着突出的专业能力,谢建宏办案的胜诉率高达80%以上。不仅如此,他还曾先后担任一百多家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合规、依法经营做出了特别的贡献,曾受到人民政府的嘉奖。
从业至今,谢建宏始终怀有一颗善良之心,体谅人间疾苦。他曾主动免费帮扶农民打官司,在一起农妇承包土地维权案件中,谢建宏凭借出色的表现为一位农妇打赢了多年申诉无果的农村土地承包毁约案件,在帮助某县一酒厂追偿债务中,为该酒厂追回几千万的经济损失,在南阳市辖区内获得了良好口碑,被某市司法局批准荣获个人三等功奖章一枚。在刑事辩护工作中,有一个绑架杀人案让谢建宏记忆犹新,原一审法院判处该案被告人李某死刑,被告人已经在看守所被羁押了四年,案件历经了一审、二审,谢建宏律师接受委托后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发现被告人被指控的犯罪证据明显不足,从案卷的全部证据材料中看,根本就无法确认这起绑架杀人案是被告人李某的作案事实,整个案卷全都是言词证据,在谢建宏的据理力争下,省高级法院最终将此案发回重审,在重审中公诉机关撤回起诉,被告人李某被无罪释放,还因此获得了国家赔偿,为了表示对谢建宏的感激之情,当事人家属特意为谢建宏送来一个木质牌子,上面写着“从死刑辩护到公诉机关撤诉,您拯救了我们全家,您是我们的恩人”。谢建宏一直将这个牌子珍藏着,因为这不仅是对他能力的肯定,还让他感受到了自己的职业价值。
谢建宏还处理过一个因实施盗窃而被卷入一起人命的案件,这个案件发生在某市的一个汽修公司,被告人因不满老板克扣工资而在凌晨三点到公司的汽修车间盗取了一个解码器。第二天在回家的途中被警察抓获,被指控因实施盗窃而杀死了汽修公司当晚在修理车间值班的一名女工。一审法院判处这位被告人死刑,被告人裴某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却坚决否认自己故意杀人。谢建宏接手这一案件后,认真查阅卷宗并调查取证,最终发现汽修公司值班女工是早在被告人实施盗窃之前就已经死亡了。在谢建宏的不懈努力之下,二审法院认为该案件证据不足,将此案发回重审,原审法院在重审中重新作出判决,改判当事人故意杀人罪不成立,但犯盗窃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由于被告人裴某某在看守所羁押了三年,判决书下达后裴某某即被释放,当事人因此洗脱了故意杀人的冤情。案件结束后,当事人为谢建宏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不畏强权只为民,捍卫正义守护神。寥寥数语却寄予着当事人真挚的情感,激励着谢建宏继续稳步前行。
如今谢建宏已经年过花甲了,但是他始终铭记着自己的初心,仍坚持做着律师工作,维护着法律的正确实施,守护着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和律师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十四年的律师工作,谢建宏成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信任与支持,拥有着良好的社会信誉,连续多次被司法行政机关及省、市律师协会授予“人民满意的律师、先进政法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党员律师、十佳辩护词”等荣誉称号,并荣获国家司法部颁发的个人三等功奖章及荣誉证书; 2013-2016年被河南省律师协会评为河南省优秀刑辩律师,其典型事迹和成功案例在《知音杂志》、中国网《时代先锋》栏目以及《中国优秀辩护律师实录》书刊上登载。
“三十余载律师路,丹心不改赤子情”,我们相信,纵使未来的律师道路,但是谢建宏依旧不忘初心、维护法律公平正义,推动中国法治社会的发展与建设。(张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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