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大众对于投资理财的需求不断增加。近年来有不少不法分子以高回报、低风险作为诱饵,利用大众迫切投资汇报的心理,编造各种虚假投资项目,向众多消费者进行非法集资,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昆仑健康保险提醒大家防范非法集资,通过正规的渠道参与投资。
【典型案例】
2012年,蒋某、董某共同在北京成立了华某安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同年9月,二人又伙同魏某共同成立华某银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两公司自成立之后,通过组建销售团队、自行宣传、第三方推介等方式,发行理财产品及私募基金项目,以年回报率8%-15%返本付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直至案发时,先后吸收3000余名投资人资金,共计55亿余元人民币,造成投资人经济损失达34亿余元。
【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蒋某、董某、魏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采取面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返本付息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数额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8-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50万元不等。
【案件思考】
1.非法集资打着各种理财专业机构的幌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公开向社会不特定消费者虚假宣传,对投资准入门槛不设限。
2.非法集资以各种高额回报虚假宣传吸引消费者进行投资,这些投资收益率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但往往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3.非法集资过程中通过与投资人签订股权回购协议、让“团伙”公司出具担保函等形式打消投资者对投资风险的顾虑,公司跑路了,您觉得回购协议和担保函真的有意义吗?
总结起来,就是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最后,昆仑健康保险提示广大消费者理性认识市场,投资量力而行,擦亮眼睛,让非法集资无可遁隐。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理财投资有风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理性开展投资理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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