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帮我把保单效力恢复一下吗?现在恢复需要什么手续?”
“你好,根据系统显示,您的保单在2022年8月份已经自愿解除保险合同,现在无法要求公司恢复保险合同效力。”
早知道今年10月份的时候出险,今年8月份的时候说什么也不会听信他人一面之词就贸然进行平安投诉,要求退保。保单存在效力的前提是没有解除保险合同,一旦解除合同,意味着失去保障,未来再发什么什么风险,需要自己独自承担。
盲目进行平安投诉,就要承担后续出险独自承担风险的后果。所以在进行投诉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下,退保后,保险合同已经由客户本人自愿申请解除,双方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保险合同依法解除,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此外,进行平安投诉之前,作为消费者,需要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来选择适当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全面了解保险产品的功能和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现金价值和根据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理性选择,,审慎投保,遵守契约精神。
让我们来看个吃后悔药都没用的小案例,帮助大家深刻意识到盲目进行平安投诉,退保的严重后果。
江苏盐城吴女士,退休在家后闲着没事做,每天在姐妹群里面找姐妹们唠家常。因为大家都投了保险,所以共同话题挺多的,经常一聊就聊半天。一次偶然的聊天中,吴女士的好姐妹秦阿姨抱怨,自己交了5年的保险,真的到出险的时候,发现保险根本不能理赔,被保险公司告知不符合理赔条件。秦阿姨把这个经历分享到群里面,迅速引起姐妹们的热议。不少姐妹听完秦阿姨的经历后,萌生了退保的念头。
吴女士考虑到每天都要交1万左右的保费,如果真的出险,不能顺利理赔,那买保险有什么意义?不如趁现在的机会,进行平安投诉,然后要求退保,及时止损。
2022年8月份,吴阿姨和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10月,吴阿姨不幸患病,需要进行理赔,但由于已经退保,无法获得理赔。得知结果的吴阿姨后悔不已,却无能为力,毕竟一开始是自己执意要进投诉平安,要退保,造成今天这种结果,只能说自己“作”的。
保单效力不是我们想恢复就能恢复,从接触保险合同的那一刻开始,我们就处于不利的地位。进行平安投诉千万不要盲目,退保前请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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