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胜忠
5月19日上午,地处浙江之心的金华市磐安县举行“磐古”系列自然文化遗产司法与行政一体化保护启动暨放生碑揭碑仪式,一块有着126年历史的“放生碑”再次现身文溪河畔。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磐安安文双坑村37名参与放生事务管理的村民共同发起立下放生碑。放生碑高2.7米、宽0.7米、厚0.15米,碑文注明鱼鳖等保护区域范围,明确禁止村民从事网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行为。
磐安是国家生态县、首批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县。今年,磐安发挥党建引领、完善协作机制、共推诉源治理,出台古村落、古建筑、古树公园、古桥、古道等“磐古”系列自然文化遗产司法与行政一体化保护工作意见,共同形成文化生态保护合力。按照政府主导、社会监督、属地管理原则,统筹行政和司法力量,设立“磐古”系列自然文化遗产一体化保护工作站,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完善“磐古”保护法治宣教机制。
“保护好自然文化遗产,是推动文化传承、留住乡愁记忆、增强文化自信的核心要义。”磐安县政府副县长尚杨表示,将依法依规加大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力度,通过“微改造、精提升”行动,激发古村落、古建筑、古树公园的“文化之美”,成为康养好去处、旅游打卡点。
此次放生碑揭碑仪式是磐安县“磐古”系列文化和自然遗产一体化保护的一个缩影。为进一步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传承,磐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益军向社会发布了《“磐古”系列自然文化遗产司法与行政一体化保护工作意见》,下一步将联合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文广旅体局、县建设局等10家单位,以放生碑重建为契机,共同开展对古村落、古建筑、古树公园等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协同保护,为“磐古”文化传承“活”起来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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