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嘉宾
青岛银行莱芜高新支行理财经理 柴强 栾晨晨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又迎来了新一轮存款利率下调。没错,银行的存款利率,已经在过去几年的时间当中出现了多次下调,不过,很多朋友只是眼见存款利率的下降,却不理解存款利率为何会下降,因此也就无法感知利率变化的趋势,认为利率理所应当是双向波动的,或许不久之后利率就会再次回升,重回4%~5%的时代。但这种情况可能吗?
从理论上,我们不排除这种可能,只是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真的是微乎其微。为什么呢?因为从本质上理解了利率的变化逻辑之后,会发现未来的趋势,并不会支持利率有长期上行的趋势。我们都知道,银行是一家靠存贷款利率的息差来赚取利润的金融机构。所以,银行能够给出的存款利率,是受贷款利率制约的。贷款利率下降了,那么存款利率一定会跟着降,否则银行能够赚取的息差就会越来越小。
那么,贷款利率的变化,又是由什么来决定的呢?
是整个社会层面借贷的需求。百姓们通过借贷买车、买房、提前消费的需求越旺盛,企业通过借贷进行生产扩张、增加产能的需求越旺盛,则会带动贷款利率的提升,市场上资金的使用成本也会水涨船高。而当人们开始抑制借贷的需求,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不愿意背负着高昂的负债成本与风险去消费和投资,那么市场的贷款利率就会下行,新增贷款的金额也会出现缩减。
那么,请大家仔细思考一下,抛开我们现在处于经济复苏周期、消费投资信心还没有完全恢复这一因素不谈,我们整个社会的长期借贷需求,究竟是会增加,还是降低呢?我觉得,有两个“不可逆”的因素,会导致我们社会的长期借贷需求呈现出下降的趋势。
第一个不可逆的因素,就是人口的老龄化。年轻人借贷买房、买车的需求更旺盛,因此人口老龄化会导致借贷需求的持续下降。第二个不可逆的因素,就是经济增速的降低。每一个经济体,从欠发达状态变得越来越成熟、完善之后,经济增速都会出现不可逆的降低。而一旦一个经济体的经济增速显著降低,市场中的增长机遇也会减少,那么企业的借贷需求也会持续下降。所以,除非未来出现严重的恶性通胀,导致央行必须要通过大幅加息来确保经济运行的稳定,否则市场的利率水平在这两个“不可逆因素”的影响下,一定是持续走低的。从本质上理解了利率的变化逻辑,相信大家可以明白,为什么我们说“利率还有进一步下调的可能”了。
那我们在当下,如何用收益确定的产品锁定长期收益?
虽然存款利率再度下调,但目前来说,在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下,银行存款仍是一种安全性高、便捷的投资方式。短期内用不到的资金,可以选择期限相对长一些的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一方面利率相对较高,另一方面可以提前锁定一段时间的收益,避免短期内受到利率下调的影响。
在选择银行产品时,一定要选择跟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因为根据国家发布的资管新规的相关要求,目前各家银行都不允许再发行保本的理财产品了,目前各家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都是不保本保息的。
那对于我们的相对比较保守一些的朋友,咱青岛银行也有安全性比较高的产品,比如说国债、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国债产品情况
首先是国债产品,青岛银行是咱山东省唯一具有国债承销资格的城商行。相信大家都比较清楚,国债是我们国家财政部发行的,所以安全性是比较高的。一般是每年3-11月,每月10号发行,期限分为3年期和5年期的。有喜欢国债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下。
定期存款推荐及利率情况
另外除了国债之外,定期存款也是非常不错的选择,纯存款。有喜欢长期存款的朋友也可以关注下我们在售的3年期定期存款,刚刚下调了起存金额,目前5万元起存,享受2.8%的年利率,2年期5万元起存,2.4%的年利率,1年期1万元起存,2.1%的年利率。目前产品还有剩余额度,感兴趣的听众朋友可以咨询、办理。
除了以上说的两款产品之外,我们现在也有结构性存款正在发行,这款产品也是深受大家喜欢的。
什么是结构性存款?
首先,从产品属性上来讲,结构性存款属于存款,是保本的,本金同样是受国家保险条例保护的。但是与一般性存款又有所不同,大家购买前一定要了解清楚。首先从起购金额上,结构性存款是1万元起购;其次从期限上来看,目前我们在售的结构性存款的存起主要有1个月、3个月、半年左右;最后,与定期存款最大的一点不同就是,结构性存款不到期是不能提前支取的,所以有意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朋友要提前做好资金的使用规划,以免耽误您的资金使用。
结构性存款与定期存款主要是以上三点不同。同时呢,结构性存款的利率是浮动的,收益体现为区间浮动收益,目前1个月左右预期到期利率1.5-2.6%,3个月1.5-2.65%,半年期1.75-2.65%,另外截止目前从我们到期产品收益兑付情况来看,大部分到期都能达到区间中间利率2.5%左右及最高利率。因为本身产品属于存款,保本,保最低档1.5%的收益,哪怕按最低档利率兑付,也高于同期限的普通定期存款利率。所以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朋友喜欢购买这个结构性存款了。
结构性存款也同样是受存款保险制度保护。
说到存款保险制度,有些听众可能不清楚是什么,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今年的5月1日是《存款保险条例》实施五周年。存款保险以立法的形式,为存款人的存款安全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金融安全网,可以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促进金融体系健康发展。
1、什么是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
2、保障范围是什么?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
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3、偿付限额是多少?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4、存款人需要交纳保费吗?
不需要。存款保险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部分,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金融机构按规定交纳的保费。收取保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促使银行审慎经营和健康发展。
5、什么情况下进行偿付?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被保险存款: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为了保障偿付的及时性,充分保护存款人的权益,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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