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推广“知识产权+公证”服务模式,微版权助推保全证据公证

来源:实况网 2024-01-11 11: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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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多地积极推进公证融入知识产权保护,不断探索知识产权公证服务模式,提高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

江苏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推广数据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公证服务的通知》,提出:在全省推广数据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公证服务。推动公证机构与涉及知识产权的中介机构等签订协议,探索“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公证”等法律服务新模式,为创新主体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公证保护服务。

重庆

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维权援助。探索以公证方式保管知识产权证据、证明材料。

北京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提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前要进行数据存证或者公证。

山东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提出:数据知识产权申请登记的数据,应当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机构进行电子数据存证或证据保全公证。

上海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在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994号提案的答复中提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中的作用。全市25家公证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公证业务,针对企业需求设计配套公证服务方案,优化知识产权等专业公证服务。

天津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印发《2022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加强线上线下侵权假冒治理利用知识产权网络公证服务平台取证,推进线下线上一体化保护。

公证在知识产权证据领域优势凸显:

一、与权利人自己提供的证据相比,公证保全证据更具有司法效力和证据证明力。

《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因此,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据效力更强,在审判活动中更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公证的保全具有适用上的广泛性、及时性和前瞻性。

在我国主要有两种保全证据的方法:公证机关保全证据和人民法院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保全证据是法院依据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或在其认为必要时,当证据可能丢失或难以获得时对证据进行固定。而公证机关的证据保全通常只需要在启动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无时间限制,并且可以迅速地保留和固定可能丢失或难以获得的证据。

网络时代,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往往具备侵权人警觉性强、外观较抽象、证据易灭失、易篡改、侵权成本低等特点,这使得权利人的取证难度大幅提升,维权成本也相应增加。

微版权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创新“区块链+司法+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联合公证处开发取证保V2.0,针对线上以及线下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供网页、录屏、摄像等网络取证功能服务。

取证证据包会第一时间上传至区块链上的公证处、版权保护中心、互联网法院等权威节点,同步存证固证,还可在线申请公证保管函,合法合规保全证据,提高证据效力,有效帮助权利人解决取证、固证困扰,提高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

微版权已经和乌海智诚公证处、青岛琴岛公证处、山东临汾东信公证处等多地公证处达成深度合作,通过平台保全的证据已经被多地高院、中院、互联网法院等采信认可,区块链证据保全公证实力备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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