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寿北京分公司|315专栏【以案说险】保险中途退保,请您三思而为

来源:看点时报 2024-03-14 09: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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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投保人通过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在特定条件下获得保险公司提供赔偿或者补偿的一种金融保障方式。

保险消费者购买保险目的是为了分散风险,提供保险保障,可部分消费者对保险的认识不够深刻,当出现经济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时,会先想到用保险退保来解决燃眉之急。殊不知退保决定会给其家庭带来一定损失,消费者有退保意愿一定要三思而为。

1.退保会给消费者带来哪些损失?

失去保险保障;

带来经济损失。

2.如何规避退保损失?

当消费者生活出现暂时经济困难,无力缴纳保费,又想继续持有保险合同,应该怎么办呢?

利用宽限期条款:除一年期保险合同以及团体险合同外保险合同会有宽限期条款自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费应缴日60日为宽限期。投保人可在宽限期满前缴纳保费,宽限期内保险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如果过了宽限期仍未缴纳保费,保险合同效力将会中止。虽然保单失效后两年内消费者可以办理复效,但合同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利用保单贷款功能:具有保单贷款功能的人身保险合同,在保费缴纳后,投保人可凭借保单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消费者购买的保险合同中贷款比例并不相同,贷款比例会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这个贷款的比例是按照现金价值,而不是消费者所缴纳的保费。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前,应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以及身体情况购买需要的保险保障,避免出现冲动购买保险,后期无力缴纳,只能让保障失效的情况。

总之,消费者购买保险后,不要轻易退保,一定要三思后而为!尽量使用保单本身具有的条款功能规避退保损失,继续持有保单,享受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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