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年3月,广西的黄女士报案称,自己看到一则兼职广告,客服称只要在家动动手指,利用零碎时间,就能有可观的收入。于是,黄女士按照客服的要求,下载某APP给短视频点赞、截图获取返利,后来开始通过下单做任务,刷金额较大的单子,最终被骗113500元。
广西桂林市灵川县公安部门称,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刷单”做诱饵实施诈骗,诈骗对象一般都是宝妈或待业在家的人,大家最初的目的都是想用兼职贴补家用,结果却是“赚到几十元,被骗十几万”。
为此,马上消费提示广大群众,“刷单返利”的背后,其实是诈骗的“套路”。
“刷单”是指电商平台上的一些商家,通过找“刷手”,采取虚假购物等方式来提高信誉度和好评率的做法。这种灰色行为也给诈骗者提供了机会,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刷单”做诱饵吸引兼职者,通过骗取垫付金实施诈骗。
根据广西公安局网络诈骗犯罪侦查大队的警官介绍,“刷单”的前几单都是类似黄女士开始遇到的这种点赞、截图等“新手任务”,佣金几元或十几元,很快就能收到返利,目的是使受害者放松警惕,为下一步诈骗做铺垫。当受害者不满足几十元的返利时,诈骗分子就给出了“高级任务”,需要缴纳“保证金”或“垫付金”购买虚拟商品做任务,受害者一旦上钩,投入的资金基本上没有拿回的可能。
日前,腾讯安全部门发布的全国十大诈骗案件类型中,兼职“刷单”类诈骗以25.4%位居发案首位。
面对防不胜防的诈骗手段,马上消费提示大家:
第一,要抵制诱惑,遇到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特别是收入与劳动付出不对等的时候,请保持一份理智与清醒;
第二,遇到广告中的不明网址、QQ群、链接等,请谨慎对待,不要轻易打开或添加所谓的“客服”;
第三,面对一切财产支付请求时,一定要小心,多方核实;
第四,遇到“刷单”“刷信誉”“刷信用”的网络兼职广告时,请立即报警,并将对方的QQ、微信、电话号码、聊天记录等留存提交给警方,以便警方收集证据,让更多的人远离刷单陷阱,免遭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