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更多优秀大学生来滨就业创业,惠民县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一期大学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标准
(一)已申请过生活补助、未满补助期限的续领人员仍按原规定标准发放补助。
(二)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首次到我市各类企业(含中央和省属驻滨企业)和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等)就业,或自主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并在滨州市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特级技师每人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助,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助。
科研院所、公立医院、驻滨高校、市属高校新引进的在滨州市缴纳社保的国内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及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
其中,属于“双一流”建设学科、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的补助标准提高50%,“双一流”建设学科认定按照2023年的《关于滨州市大学生生活补助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的范围为准。
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特级技师、高级技师高技能人才须为滨州市外引进人员。
注:补助标准提高50%的毕业生范围以申领人毕业年度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名单为准。其中,2017年9月至2022年2月毕业的毕业生,按照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首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属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学科的毕业生,补助标准提高50%;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的非一流学科按照正常标准享受补助。2022年3月之后毕业的,按照教育部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属于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学科的毕业生,补助标准提高50%;非一流学科的按照正常标准享受补助。
本次申报的补助时间范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申报方式和流程
生活补助系统中续领人员(截止当期申报未达到领取年限)实行“免申即享”模式,继续在我市企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由所在企业统一汇总、审核并提报至企业纳税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无需个人操作。
本科以上学历新申领人员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领人登录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首页左下方“滨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板块,通过“生活租房补助系统”(
http://rs.binzhou.gov.cn/col/col164694/index.html)。具体流程:企业注册(已在系统注册的,不再重复注册)→申领人注册(已注册并申领过补贴的,不再重复注册,可直接登录申请)→申领人申请→企业审核→税收收入缴纳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用人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后,提报至企业纳税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按系统流程核拨,发放至申领人员社保卡账户。大专、中专及相关专业技术和技能类人员本次申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到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由用人单位汇总后将纸质材料提交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9号窗口),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2024年度第一期大中专生活补助汇总表》;
(二)滨州市大学生到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生活、租房补助申请表;
(三)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到企业就业的,除提供上述规定资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
自主创办企业的,提供(二)至(四)规定资料的基础上,还需要提供所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纳税证明。
各用人单位负责填写汇总表。
附件查看《2024年度第一期大中专生活补助汇总表》及滨州市大学生到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生活、租房补助申请表。
大学生生活补助将发放至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中;在线提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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