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公告控制权转让半年多以后,被广大投资者寄予厚望的瑞联新材“转投国资”一事出现了波澜。
12月12日晚间,瑞联新材发布公告称,为继续推进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收购卓世合伙、国富永钰和刘晓春(合称“出让方”)持有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宜,2024年11月27日,出让方与开投集团签署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时卓世合伙与开投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在公告中瑞联新材表示,前述补充协议签署后,卓世合伙提出解除补充协议。截至目前,卓世合伙与开投集团就补充协议的解除争议尚未达成一致。
在公告中,瑞联新材表示2024 年 12 月 11 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西海岸新区国资局”)就开投集团本次并购和定增公司股权案取得青岛市国资委批复,同意西海岸新区国资局指导开投集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有关规定,按程序做好股权变更等相关手续,定增股份认购工作完成后,按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根据公告,原协议和补充协议都是本次开投集团报送其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文件,如果卓世合伙不能遵守11月27日与开投集团签订的补充协议,虽然可能会对瑞联新材控制权转让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基本不会影响原协议的继续执行。
此前,瑞联新材原来的大股东卓世合伙等与开投集团的合作还比较顺利,这次对于补充协议出现争议一事颇令人感到意外。其中的一个原因可能是受此前资本市场调整的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和定增一事审批周期过长,资本市场的环境也发生了变化,导致卓世合伙等出让方的心态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客观而言,在资本市场中,尊重契约精神是最基本的规则。站在广大投资者的角度,当然希望双方尽快根据原协议和补充协议的内容完成股权转让和定增,这样可以使瑞联新材摆脱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市值的提升。相反,如果双方不能尽快解决相关的争议,或将对公司股价波动产生不利影响,并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文章来源:证券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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