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9号(农历腊月28)晚9时许,太和县人民法院“执行110”(0558-8623110)接到举报电话,反映一被执行人正在县城某板面馆吃饭,接警后不到5分钟时间,办案法官和法警就赶到了现场,亮明身份后,把正在“举杯畅饮”的被执行人随某某带上“银手镯”后,扭上了警车,带至法院执行局。
据悉,1994出生的随某某一年前因急用钱,在许某某处借款13000元,约定几天后归还,到期后,随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无奈,许某某诉至法院,在法院判决生效后,随某某还是藐视法律,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许某某随即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传唤随某某到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随某某还是一如既往,以各种理由敷衍和拖延执行法官。
随某某带至法院执行局后,不到10分钟时间,其亲友就把执行款送至法院执行局,该案件执行终结。
申请人许某某对太和县人民法院“执行110”出警速度感到非常满意,同时也对办案法官的工作力度给予敬佩,许某某对记者表示,临至春节,这段时间太和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都日夜兼程的抓“老赖”,她准备节后,制作一面锦旗前往太和县人民法院,感谢执行法官,表达感谢之情。 (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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