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市长带队开展田长制巡田、林长制巡林暨《湖南省韶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执法情况走访调研。
调研组先后前往慈悦书院、韶山乡原茶场、军博园停车场、清溪镇狮子山等处,现场查看《湖南省韶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湘潭市实施<湖南省韶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办法》(以下简称“韶山风景名胜区‘一条例一办法’”)落实、韶山风景名胜区未批先建建筑整改、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等相关情况。
调研组指出,要强化保护意识,严格按照韶山风景名胜区“一条例一办法”的规定执行,在韶山风景名胜区内严禁未批先建,建设内容要符合韶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要扎实做好耕地和林地保护重点工作,做到“巡察要早、处置要快、执法要严”,以零容忍态度坚守韶山风景名胜区和耕地保护红线。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指导和监测,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和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等现象严肃追责问责。乡镇、村、组要加强巡察,压实责任,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