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无人驾驶汽车,如果突然被入侵系统,被人控制了怎么办?”
“一辆无人驾驶汽车在行驶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是驾车人的责任,还是汽车制造商,或是软件提供商的责任?”
“车辆行驶、停留,以及车主在车内行为等这些数据如果掌握在厂家手中,是否侵犯车主隐私?”
这些看似还有些遥远的问题,其实已经摆在了人们面前。而且这些看似是技术问题,实际上是更深层次的法规制度问题。
近期,“刹车门”“摄像头门”让特斯拉再次站上风口浪尖,也让人们在享受汽车智能化带来便利的同时,更加关注无人驾驶、智能网联等技术带来的驾驶安全、数据安全、事故责任认定等关键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汽车产品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空白也越来越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汽车产业当下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期,法律法规的及时出台将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汽车智能化遭遇三大规则性问题
当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进行法律责任的合理划分,到底应该归责于汽车所有人、驾驶员、汽车制造商、系统开发商还是车辆监督管理机构,已经成为今后智能汽车推广过程中被广泛关注的焦点。如何恰当合理地处理好无人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归属问题,对于提升社会公众的普遍接受度以及维护安全有序的社会关系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早在2016年,谷歌的无人驾驶汽车就在美国加州发生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事件最终结果以谷歌公司对外宣称承担责任而落幕,这也成为唯一一起谷歌承认的道路交通事故。同年5月,在美国佛罗里达州,一辆特斯拉电动轿车在运行自动驾驶模式时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驾驶员当场死亡,这起事故成为美国乃至全球首例涉及汽车自动驾驶功能的交通死亡事故。之后在美国亚利桑那州,一名行人在人行横道外横穿马路,被无人驾驶测试车撞倒后死亡,成为全球无人驾驶第一起撞人致死事故。
除了驾驶安全和责任判定外,数据安全是人们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智能网联技术让汽车成为万物互联的一个终端,同时,海量的数据也就有可能暴露在这个网络中。在特斯拉“摄像头门”中,特斯拉车内的摄像头位于车内后视镜的上方,镜头所展示的画面相当清晰,车内所有状况甚至乘客和驾驶员的面部表情和视线等都可以通过镜头清晰地记录下来。
从技术的角度来说,摄像头的安装是为了不断完善车辆各项功能,但同时它也搜集了用户在驾驶时各种行为表现的数据,触碰到了个人隐私。实际上,不仅是特斯拉,几乎所有智能汽车收集的信息、交互的数据、有记忆功能的设置,都涉及信息和数据安全问题。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的配置,不仅给车主带来方便,也给数据安全带来新挑战。
对此,中汽中心政府智库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社科院工经所研究员赵英表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不是简单的硬件和技术,而是一个道德规范问题,商业形态有待于制度法规的保障。
世界各国探索推进智能汽车立法
目前,围绕智能汽车的测试、标准和立法等层面,不少国家都在进行全面探索。
作为在自动驾驶立法方面最早实现突破的国家,美国目前已有20余个州出台了50余部关于自动驾驶的法案。早在2011年,内华达州就通过了自动驾驶汽车合法化的法律。2016年,美国交通部推出第一部自动驾驶法案。2017年,美国众议院一致通过两党法案《自动驾驶法案》,首次提出对自动驾驶汽车的生产、测试和发布进行管理。
在欧洲,德国2017年颁布法令,明确了使用自动驾驶系统时驾驶员所具备的权利以及需履行的义务,同时还公布了针对自动驾驶的道德准则,在价值追求的基础上确立了诸多原则。法国则于2014年公布了无人驾驶汽车发展路线图,2016年,法国政府正式批准外国汽车制造商在公路上测试自动驾驶汽车。英国2016年也宣布清除束缚自动驾驶汽车的法规,包括交通规则以及驾驶员必须遵守的政策法规等,同时还指出高速交通法律法规将得到适当的修改,以确保在高速路上改变车道、远程遥控停泊等先进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使用。
日本也在2017年宣布允许汽车在驾驶位无人的状态下进行上路测试,将远程监控员定位为远程存在、承担现行道路交通法规上规定义务和责任的驾驶人,并且针对自动驾驶汽车引发事故的责任问题开始进行法律层面的探讨。
对此,业内专家表示,目前世界各国自动驾驶的立法之路,基本经历了制定技术路线、出台政策引导、开放路测规范、调整相关标准、探索法律法规等阶段。各国均在加快制定自动驾驶法律法规的细则,以促进自动驾驶产业的快速落地。
智能汽车监管“中国方案”加速落地
目前我国有关自动驾驶车辆公共道路测试相关指导细则的制定已经取得显著成果,并陆续在北京、上海等城市进行公开发布。2017年,北京市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的意见和相关管理细则。上海市也发布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并颁发全国首批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号牌。继北京、上海之后,重庆、杭州、深圳等城市也纷纷加入自动驾驶开放道路测试的行列中。
近期,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的意见。该指南明确要求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应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定重要数据目录,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建立覆盖车辆全生命周期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护车辆及其联网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等。
与此同时,公安部近日也起草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首次在国内法律中对智能网联汽车及自动驾驶提出了规范意见。明确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开展道路测试应当在封闭道路、场地内测试合格,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并按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区域、路线进行。经测试合格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准予生产、进口、销售,需要上道路通行的,应当申领机动车号牌。同时,规定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确定驾驶人、自动驾驶系统开发单位的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损害赔偿责任。
业界专家表示,该文件的起草可以实行全国统一的法律规定,终结之前只有部分地区有临时测试牌照的局面,对于智能网联汽车及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意义重大。要加快相关国家标准尤其是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并完善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及配套政策。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助理兼技术部部长王耀表示,从行业长期发展来看,应以数据分类分级为基础,构建适应行业发展、确保数据安全、满足政府有效监管的数据管理体系。同时,修订、补充不适应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所需的法规及标准,通过采用多中心化数据治理模式,进一步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的数据监管体系。
据工信部介绍,未来将坚持单车智能和网联赋能协同发展的战略定位,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协同,促进核心技术攻关应用,加大网联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技术标准法规和安全监管体系。(记者 李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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