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的要求,在“统筹数据开发利用、隐私保护和公共安全,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在此背景下,我们需加快推动创新,围绕各类主体的应用需求,建设好数据要素市场,强化数据流通规则完善和标准建设,统筹效率与安全。
一是努力打造富集多元的数据供给体系。充分的数据供给是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基本前提。从数据分布看,我国数据体量巨大、种类多样,具备较大的数据供给潜力,但数据资源碎片化现象突出,跨领域、跨行业的数据融合机制有待完善;从物理载体看,我国大数据中心建设存在结构性失衡,需进一步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的大数据中心体系;从数据采集看,目前我国数据采集的标准、通信协议、数据格式都不统一,使数据流通互认困难。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进一步优化数据共享机制,增强算力的匹配和调度,完善数据相关标准,支持发展数据标注等新业态,为数据要素市场更好发展注入活力。
二是积极构建多方参与的数据治理格局。数据治理是数据要素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当前,国内各领域对数据价值的认识参差不齐,缺乏统筹管理的理念和实践,缺乏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的意识。对此,有必要推动经济社会重要领域加强数据治理,探索政府主导、多元联动、共建共治的新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积极性,丰富参与主体,鼓励数据治理技术、治理规则、治理模式等方面的创新,加强数据分类分级,提升全社会数据管理能力,为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的价值提供条件。
三是大力推动数据实现无障碍流通。商品、货币等只有实现流通才能发挥其价值,数据也是如此。促进数据大范围流通是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关键环节,是数据作为社会生产要素产生更大价值的重要前提,需有效破除数据流通壁垒,为数据流通规范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要总结政府数据共享的经验做法,推动数据在工业、金融等领域的顺畅流通;依托跨境数据流动试点,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建立数据资源安全保护机制,筑牢数据安全底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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