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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改名了”是被“山寨了” 音乐界“拼夕夕”让音乐人很无奈

来源:驱动中国 2022-01-30 15: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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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的音乐圈出现一个“怪相”——每当诞生一首热歌,各类版本的“寄生品”便随之而来,蹭热度、薅羊毛,形成凡有热歌,必有“山寨”的现象。

以2021年一首爆红网络的热歌《一路生花》举例,这首歌出自音乐新人温奕心,歌曲在短视频台的播放量高达35亿,蝉联各大音乐台榜单之首,被人民日报等央媒用作正能量视频的bgm。随热度而来的,就是一批没有底线的洗歌行为。

在某音乐台搜索“一路生花”,点击检索到的原唱歌手“温奕心”,进入推荐同名歌单,却是一首名为《满眼繁华》的歌曲,歌手叫“轶心”。令人咋舌的是,这首歌曲不仅从歌名到歌手名与《一路生花》相似,其旋律和歌词也与原唱版本相似度极高,凭着搜索热度,还收获了台“评论过万、收藏过万”的标签。歌曲评论区内,有人称之为“降调版”的《一路生花》,甚至有网友因为歌曲相像,误以为是“原版本改名了”,也有听过原唱的人怒斥是“钓鱼行为”。

在《一路生花》的歌曲列表页,还有以“抖音完整版”、“抖音热门版”、“女版”、“正式版”、“live”等十几个版本,然而点进去的实际歌曲却与原版本毫无关联。这些与原版热歌有着高相似度的歌曲,实则是侵权的“洗歌”,以及“蹭热度”的引流行为。由于缺少大公司“撑腰”,也没有知名歌手的“名气”,这些好不容易创作出爆款歌的音乐新人,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努力被别人蹭了功劳。

同样的“蹭热度”洗歌,还有很多:比如莫叫姐姐的《不该用情》被一个叫“别喊妹妹”的山寨为《不该用爱》;《落日与晚风》被山寨为《日落海风》……这些“山寨歌”的统一操作,是在原唱热歌的搜索词下,用相似的歌曲名,蹭取流量热度,可以说是音乐界“拼夕夕”,而这些“山寨歌手”也借着流量,蹭了不少本来属于原唱粉丝。

业内人士表示,“洗歌”是指与原版歌曲同名的“山寨”歌曲,并通过混淆歌手名、歌词内容、歌曲整体核心表达、歌曲调式、速度、编曲配置、旋律动机、曲调结构等各种雷同的表达形式,恶意误导音乐台用户将假冒歌曲混淆误认为原版歌曲。

用粗制滥造的“洗歌”混淆用户视听、蹭热度的侵权行为,其实还要从几年前音乐行业出现的大批“侵权翻唱”说起。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尚未成熟的阶段,一些台以UGC内容作为发展重点,低成本、最大限度的充实自己的资源库。那时,大量翻唱未经授权上架,蹭明星和传唱度高的作品热度,以获取关注和流量。特别是在网络电台兴起初期,不同方式的内容搬运更是成为电台吸引流量的常用手段。

几年版权监管力度不断加强,音乐人版权保护意识也在不断提高,被公开谴责的“侵权翻唱”事件有所减少。然而随着歌曲发行、传播方式的变化,很多爆款热歌并非出自知名艺人、明星,越来越多被听众选出的“好歌”走向市场,催生了一批音乐新人,各类原创遍地开花。这本是激活原创音乐市场繁荣发展的好迹象,然而这些“蹭热度”的李鬼,却也跟着脚步,将“无权翻唱”转移到“恶意洗歌”。如果说翻唱是蹭明星的流量,洗歌则是蹭作品的流量,而且是用更恶劣的方法,窃取这些音乐新人的成果,用“蹭热度”的核心初衷,将“侵权”、“薅羊毛”进行到底。

1月29日,《证券时报》发布消息,“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针对旗下台爆款热歌原版歌曲被恶意蹭热度的“洗歌”侵权行为,该行为严重扰乱我国数字音乐市场竞争秩序,损害音乐人与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法律相关从业者表示,音乐行业的“洗歌”行为实际上已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通常歌曲受到大众关注度较高或达到一定热度才会被其他竞争台进行“洗歌”搭便车,而这种行为与文学和媒体领域中的“洗稿”、短视频领域的“二剪”本质相似,可能对原创作品造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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