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到底有没有价值观?”从2018年开始,一直备受互联网技术、学术界的关注。就这一问题的讨论,已经成为时议时新且越来越涉及每一个用户切实利益的问题。
4月8日,中央网信办牵头开展“清朗·2022年算法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从而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有效推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落地。2022年3月1日,工信部、网信办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对于“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主流价值导向”“不得将违法和不良信息关键词记入用户兴趣点或者作为用户标签并据以推送信息”等此前存在较大争议问题,做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对算法合理合规的监管,为什么越来越被重视?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也应坚持主流价值导向
很多被算法推荐操控信息接收的用户,因“信息茧房”而苦恼。
作为工具,算法本身是中性的,算法技术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用户喜好的持续推荐。但背后应用算法的是人,这就导致了,一直以来,推荐算法被滥用的一系列负面效应,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对于算法滥用担忧的不止监管,还有广大网民。
上述《规定》提出,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向用户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的选项,但从近日,有媒体对互联网大厂的普遍调查中,各平台的算法关闭流程,依然十分繁琐。除此之外,用户搜索与电商平台推荐的“精准匹配”,也让用户对算法安全产生担忧。我们也许会频频遇到类似事件,刚刚在某社交平台搜索了一件商品,紧接着到购物平台,就会被精准推送。科技巨头对于算法的严重依赖,对应的却是,用户被算法推荐支配的恐惧。
再例如,由算法引起的视频行业版权争议,及侵权内容所处平台的责任认定,一直是整个视频行业及法律界都十分关注的问题。
侵权短视频的大量传播是侵权行为与平台算法的合谋
对于单个视频是否侵权的认定相对容易,但针对大量侵权短视频所处的平台,责任认定一直困难重重。尤其是短视频平台,作为内容存储服务提供者和信息流推荐服务商双重角色,算法对于侵权加深到底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较难界定。
今年1月,爱奇艺诉字节跳动侵害《延禧攻略》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最终判定,今日头条传播《延禧攻略》构成侵权,这是全国首例算法推荐案的胜诉。最终判决结果也给短视频平台责任认定,提供了现实参考。
案件争议焦点在于,作为信息存储空间和信息流推荐技术提供者的字节公司,是否为用户的侵权行为提供了帮助,从而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字节公司向用户提供的并不仅仅是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而是同时提供了信息流推荐服务。
据了解,《延禧攻略》在播期间,字节公司通过今日头条App利用信息流推荐技术,将用户上传的截取自剧集内容的短视频,向用户传播并推荐,单条播放最高超过110万次。法院认为,涉案侵权短视频的大范围传播,是用户的侵权行为与上述两种服务相结合的结果。
“避风港”原则不足以制止侵权,专家认为加大UGC平台责任是必然趋势
在侵权影视作品治理方面,各平台目前仍以事后下架为主。
之所以短视频平台责任较难界定,还因为“避风港”原则。所谓的避风港规则,是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网络服务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内容,如果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服务商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删除,则平台不承担侵权责任。其实所谓的避风港规则,并不是指对平台免责。哪怕符合避风港规则,也不是绝对的免除平台责任。
在4月2日,知产财经举办的“网络平台技术发展与法律责任认定”研讨会上,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丛立先,对避风港规则进行了明确。他表示,很多网络服务商或平台运营者,总以避风港规则进行侵权责任的认定,但避风港规则只是侵权责任认定中限制和例外的一个免责条件,并不是判断版权侵权责任的正向规则。
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伟君也强调,如果用户上传的内容确实构成侵权,平台起码要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这是毫无疑问的。所谓的免责只是一个损害赔偿责任的免除问题。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宋健表示,在算法技术推荐下,UGC平台的知识产权义务和责任仅适用“通知-删除”规则,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发展和对权利人的损害,加大UGC平台的知识产权义务和责任应是必然趋势。
盗版和侵权在当前环境中依然难以遏制。以短视频侵权为例,影视类剪辑、二创等,剪辑多来自长视频平台的剧集、电影或综艺内容。根据公开信息,热播剧《赘婿》,在2021年2月14日至3月7日更新期间,爱奇艺监测到盗版侵权条数超1.2万条,75%来自短视频。在剧集完整播出期间,盗版总量超27万条,约三分之二来自短视频。一直处于侵权环境中的长视频和背后更多的创作者,短期来看,伤害的是平台和他们的合法收益。但长期来看,影响的将是整个行业的创作热情和能动性。
对于侵权行为背后算法滥用的有效监管,也将更好地推动中国影视行业的创新和文化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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