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9月13日,汉寿县河长办组织对我县各乡镇(街道)开展第三季度河长制专项检查。
县河长办分为四个小组重点巡查了21个乡镇(街道),主要检查幸福美丽河湖建设情况、河湖保洁情况、8月巡河巡湖情况、一办两员资料、防溺水台账等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此次检查,县河长办制定了相关考核细则,采用扣分制。经检查,部分乡镇(街道)完成良好,对于完成较差的乡镇(街道)现场指出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改正。
县河长办秉着全面深化落实河湖长制,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三级河长湖长加大巡河力度,在定期开展巡河中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有效解决问题,以综合整治为手段,全面抓好河道治理、河道管护,加强水域岸线管理,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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