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格力电器披露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公司2022年至2024年每年进行两次利润分配,即年度利润分配及中期利润分配。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至2024年每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50%。
格力电器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特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2022年至2024年每年进行两次利润分配,即年度利润分配及中期利润分配。
二、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至2024年每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50%。
三、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回报规划的,公司可在不违反《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情况下提出调整方案,调整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四、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财报显示,格力电器2021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470.83亿元,同比下降1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1.88亿元,同比下降15.66%。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1元,同比下降10.57%。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381.35亿元,同比增长9.73%;净利润156.45亿元,同比增长14.21%。
截止1月24日收盘,格力电器收于38.85元/股,跌幅为0.64%,总市值约22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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