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赵文彬
引言
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其核心目标是通过立法形式破除市场壁垒、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权益保障,构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框架。在建筑施工领域,民营企业长期面临工程款拖欠、招投标歧视、融资难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文从招投标公平性、付款保障机制、科技创新支持、权益保护及配套措施五大维度,系统解读《促进法》对民营建筑施工企业的保护作用,并结合典型案例与政策数据,分析其实施路径与深远影响。
一、破除招投标壁垒:从“隐形歧视”到“公平准入”
1.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促进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外领域“非禁即入”,禁止地方政府以备案、年检、资质审核等名义增设隐形门槛。例如,广东省政府要求政府投资项目“不得以民营企业中标为由滞缓资金拨付或决算审计‘加码’”,从源头上消除所有制歧视。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2025年1-4月,民营企业中标率同比提升5%,1亿元以下项目民企中标占比超80%。这一制度的实施,显著降低了地方保护主义对市场分割的影响。
招投标机制改革与公平审查针对招投标中的地方保护主义,《促进法》第十四条禁止在招标投标、政府
采购中限制或排斥民企,并推动全国统一专家库建设。浙江省率先改革信用评价体系,以企业信用评分替代传统业绩加分模式,弱化“关系型”中标逻辑,强化企业竞争力与信用的关联。例如,某建筑企业因信用评级提升,在杭州地铁项目中击败多家国企中标,成为民企参与重大基建的标志性案例。此外,专项清理行动常态化开展,如深圳整治招投标中的市场分割行为,重庆废止修订145项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
重大项目向民企开放《促进法》第十六条明确支持民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基础设施项目。2025
年,国家发改委推出3万亿元优质项目,涵盖交通、能源、新基建等领域,核电项目民间参股比例已达20%。典型案例包括杭温铁路,由民企百盛联合集团控股,地方政府在审批、用地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为民资参与重资产项目树立标杆。此类项目不仅拓宽了民企的业务范围,还通过股权合作模式分散了投资风险。
二、工程款支付保障:终结“三角债”与“背靠背”条款
1.刚性约束与司法保障《促进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不得以人员变更、内
部流程或审计为由拖延支付账款,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强制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这一条款直击“背靠背”付款乱象。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此类条款因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六条、第八条而无效,要求按合同约定或市场利率确定付款期限。例如,某民营建筑公司因业主方以“等待第三方验收”为由拖欠工程款,法院依据新法判决业主方立即支付本金及利息,成为首例适用该条款的典型案例。
2.政府履约与失信惩戒《促进法》第六十八条要求政府不得因换届、区划调整等违约毁约,违约需
依法补偿损失。广东省将拖欠账款纳入营商环境评价,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济宁市2023年政府采购合同99.6%授予中小企业(90%为民企),体现政策落地效果。此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政府违约信息纳入黑名单,直接限制其后续项目融资能力。
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促进法》第六十七条提出建立协商、调解机制,发挥工商联、律协作用。
四川省推行保证金保险替代现金缴存,减轻民企资金压力,通过非诉手段降低维权成本。例如,成都市某建筑企业与业主因工程变更产生争议,通过工商联调解平台达成延期付款协议,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节省了30%的时间成本。
三、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从“低端代工”到“技术引领”
1.参与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促进法》第二十九条支持民企牵头承担国家重点技术攻关任务,开放国家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例如,上海科建公司通过G60科创走廊机制,其耐高温密封胶带产品成功进入国产大飞机供应链,产值增长30%。建筑领域的创新案例包括中建某民企研发的“智能建造机器人”,应用于高铁隧道施工,将效率提升40%,成本降低25%。
知识产权保护与成果转化法律强化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打击仿冒混淆等违法行为。某民营
建筑集团因专利技术被侵权,法院判决侵权方赔偿实际损失的三倍金额,创下行业赔偿纪录。同时,政府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如清华大学与某民企共建绿色建材实验室,研发的低碳混凝土已应用于雄安新区建设。
金融支持与风险分担《促进法》第三章提出完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金融监管总局设立74
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科技型建筑企业创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费率不超过1%。例如,江苏某装配式建筑企业通过“苏科贷”获得低息贷款,推动其BIM技术研发项目落地。
四、权益保护与规范执法:从“执法扰企”到“法治护航”
1.规范异地执法与刑事干预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违规干预经济纠纷、异地执法等情况,《促进法》严禁用
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要求规范异地执法程序。例如,某建筑企业因跨省项目被异地执法部门重复检查,通过法律申诉后,上级部门责令撤销不当处罚,并建立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
行政执法监督与问责机制法律要求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遏制“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2025年,国
家发改委设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专栏”,受理准入壁垒投诉,累计处理案件1200余起,问责相关责任人45名。某市住建局因违规收取“保证金”被通报,涉事官员受到党纪处分,企业获得全额退款。
政企沟通与政策透明度《促进法》要求各级政府建立畅通的政企沟通机制。内蒙古自治区“助企行
动”通过“专班联动+清单管理”模式,解决企业审批效率低、融资难等核心诉求,审批时限平均缩短60%。海南省儋州市创新“信用+远程踏勘”服务,实现施工许可“零跑腿”办理,项目开工时间提前3个月。
五、配套措施与长效机制:从“单点突破”到“系统协同”
1.要素保障与政策工具箱法律要求优化用地、环评、人才等要素供给。北京市为中小企业预留40%政
府采购份额,山东省支持民企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某民营建筑企业通过“人才共享平台”引入高校专家,解决BIM技术人才短缺问题,获政府补贴200万元。
监督评估与动态调整重庆将民企支持纳入建筑业发展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动态监测提升政策执行
力。国家发改委联合第三方机构开展法律实施效果评估,2025年首次报告显示,民营企业满意度提升至85%,但隐性壁垒清除率仅为65%,需进一步强化督查。
数字化转型与全球竞争推广电子招投标平台,减少人为干预。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线“区块链
+招投标”系统,实现标书加密存证与智能评标,串标率下降90%。同时,法律加强海外权益保护,支持民企参与“一带一路”项目。某基建集团在东南亚承建高铁项目,因当地政策变动导致损失,通过商务部协调获赔1.2亿元。
六、挑战与展望:从“立法完善”到“执行落地”
1.配套政策细化与协调性当前需加快制定《促进法》实施细则,如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
整机制、细化知识产权评估标准等。例如,上海市正试点“负面清单+承诺制”改革,允许民企在部分领域先承诺后补证,缩短准入时间。
地方执行力差异与监督短板部分地区仍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需建立跨部门联合督查机制,
对执行不力的地方政府约谈问责。2025年,中央巡视组对10个省份开展专项督查,发现并整改问题320项。
民企自身能力建设法律虽提供外部保障,但民企需加强合规管理。某建筑集团因内部腐败导致
项目亏损,通过引入第三方审计与合规培训,挽回损失1.5亿元。行业协会可组织“法治护航”培训,提升企业风险应对能力。
国际经验借鉴与制度创新参考德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隐形冠军”培育机制,我国可设立专项基
金支持民企技术升级。同时,探索“ESG+招投标”模式,将环保、社会责任纳入评分体系,推动可持续发展。
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法治化手段破解了民营建筑企业的发展桎梏,其制度设计从市场准入、付款保障到科技创新,构建了全方位支持体系。然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未来需通过配套政策细化、执法监督强化、企业能力提升等多维度协同,真正实现“平等准入、公平竞争、权益保障”三位一体的目标。随着3万亿元重大项目落地与全球产业链重构,民营建筑企业有望从“中国建造”迈向“中国智造”,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