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大喜 中国人体工程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秘书长
2025年9月,西藏日喀则高海拔地区的《升龙》艺术烟花秀,从一场旨在传递“敬畏自然”理念的艺术创作,演变为引发全民关注的生态争议事件。从人体工程学“人-环境-行为”的核心逻辑审视,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人类在与自然互动中“自说自话、自以为是”的认知偏差,更敲响了生态保护、法律敬畏与价值坚守的警钟。当“天地感应之礼”被忽视,“敬畏之心”让位于短期的艺术表达与商业诉求,随之而来的可能是大气层、生态平衡系统与山川形胜大风水的连锁损伤。此次事件的最终价值,在于让我们重新审视“人类行为的边界”,明确艺术与商业绝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更需以法律为纲、以责任为基,守护好青藏高原这一具有战略意义的生态屏障。

一、认知警醒:人体工程学视角下“人类中心主义”的偏差与代价
人体工程学的核心要义,是追求“人-环境-行为”的动态平衡,强调人类行为必须尊重环境的客观规律与承载阈值,而非以主观意志凌驾于自然之上。此次烟花事件中,主办方虽声称采取了“环保材料”“动物引导”等措施,但从实际争议来看,本质上仍存在“人类中心主义”的认知偏差——将“艺术表达的需求”置于“高原生态的特殊性”之上,忽视了高海拔地区生态系统的脆弱性与不可再生性,这正是人体工程学所警示的“行为与环境脱节”的典型问题。
从具体影响来看,这种偏差可能引发多重连锁反应。其一,烟花燃放过程中产生的气体与颗粒物,即便符合普通区域的环保标准,在高原稀薄的大气环境中,也可能对局部大气层的成分与循环造成干扰,打破原本稳定的大气平衡;其二,高原生态系统如同精密的“生命网络”,高山草甸的土壤、冰川融水、野生动物种群之间相互依存,烟花燃放的噪音、强光与残留物质,可能对这一网络造成“蝴蝶效应”式的破坏——例如干扰动物繁殖节律导致种群数量下降,污染土壤与水源影响植被生长,进而引发整个生态链的失衡;其三,从传统风水文化中的“山川形胜”理念来看,青藏高原的地貌与生态是“天地能量交汇”的结果,人为的大规模干预可能打乱这种自然形成的“能量场”,破坏山川与人类的共生关系。
这些潜在的损伤,本质上是人类“自说自话”忽视自然规律的代价。人体工程学强调“事前充分评估”,而此次事件中,主办方显然对高原生态的特殊性认知不足,未能将“环境承载力”作为决策的首要前提,反而以“敬畏自然”的口号掩盖了行为的盲目性。这种认知偏差提醒我们:在与自然的互动中,人类必须摒弃“自以为是”的傲慢,重拾“天地感应之礼”,将对自然的敬畏从理念转化为“克制行为、尊重规律”的实际行动,才能避免因认知错位付出沉重的生态代价。

二、责任界定:法律框架下“生态保护”的红线与底线
从法律层面审视,此次烟花事件绝非“艺术争议”那么简单,而是触及了“生态保护”的法律红线与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明确规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从事破坏生态的活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也明确禁止在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燃放烟花爆竹。日喀则5500米海拔区域,既是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核心区域,也是典型的草原与防火敏感区,此次烟花活动是否完全符合上述法律法规,是否履行了充分的生态影响评估与审批流程,不仅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更是官方调查组需要重点核查的核心问题。
人体工程学强调“行为合规性”,任何人类活动都应在法律框架内开展,尤其是涉及生态敏感区域的行为,更需以“最严格的标准”履行法律程序。此次事件中,即便主办方声称“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标准”,但“符合普通标准”不等于“符合高原生态特殊标准”——法律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特殊规定,本质上是为了应对其生态的脆弱性与战略重要性,若以“普通标准”替代“特殊标准”,本质上是对法律条款的误读,也是对生态保护责任的推卸。
更重要的是,生态破坏行为不仅需要承担道德责任,更可能面临法律的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若经核查确认此次烟花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实际损害,相关责任方可能需要承担“限期整改、赔偿损失、恢复生态”等法律责任;若存在未经审批、违规操作等情形,相关责任人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的界定,绝非“上纲上线”,而是对“生态保护红线不可触碰”的明确强调——法律之所以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作出特殊规定,正是因为这片土地关乎国家生态安全、民族未来发展,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能以“艺术”“商业”为由,突破法律的底线。
官方调查组的介入,正是对“法律责任”的正视与落实。其后续的核查结果与处理决定,不仅关系到此次事件的责任认定,更将为未来所有涉及高海拔、高敏感生态区域的活动树立“合规示范”——让所有潜在的活动主办方明白,生态保护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法律红线不是“弹性标准”,而是“刚性底线”,任何逾越红线的行为,都必将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

三、价值重塑:从“口号敬畏”到“行动守护”的认知升级
此次烟花事件最深刻的警示,在于让我们重新思考“敬畏自然”的真正内涵——它绝非一句用于宣传的口号,而是需要体现在“审慎决策、切实保护、长期坚守”中的行动准则。从人体工程学“可持续发展”的视角来看,真正的“敬畏自然”,是在每一次与自然互动前,都充分考量行为的长期影响;是在艺术表达与商业诉求之外,优先守护生态的完整性;是在个人价值与公共利益之间,选择与国家生态战略同频共振。
对于艺术创作而言,此次事件提醒创作者:艺术的价值不应以“破坏生态”为代价,反而应成为“守护生态”的载体。青藏高原的壮美与神圣,值得被呈现,但这种呈现应遵循“最低干预”原则——例如通过摄影、绘画、文学等对生态无损伤的方式,传递其自然之美与文化价值,而非以烟花燃放这种可能造成生态风险的形式。蔡国强工作室在致歉中承认“考虑不周”,本质上是对“艺术与生态平衡”认知的补位,而这种补位,未来应成为艺术创作前的“前置思考”:任何以自然为背景的艺术活动,都应先回答“是否会伤害自然”这一核心问题,再决定是否开展。
对于商业品牌而言,此次事件也敲响了“商业利益与生态责任”平衡的警钟。始祖鸟作为与户外、自然相关的品牌,其“深入高山、传播在地文化”的初衷本无可厚非,但品牌的长期价值,永远建立在“与自然共生”的基础上。若为了短期的营销效果,忽视高原生态的脆弱性,不仅会损害品牌形象,更会失去公众的信任。品牌后续承诺“推进藏地环境保护计划”,正是对“商业责任”的重新认知——真正的商业价值,不是“利用自然”,而是“守护自然”,通过公益项目、环保行动反哺自然,才能实现品牌与生态的长期共赢。
对于社会公众而言,此次事件则是一次“生态意识”的集体觉醒。公众对事件的广泛关注与理性质疑,体现了全社会对生态保护的高度重视,也传递出“生态安全是公共利益”的共识。这种共识,未来应转化为更广泛的“监督力量”——对任何可能破坏生态的行为保持警惕,对合规的生态保护行动给予支持,形成“公众-企业-政府”协同守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以事件为镜,守护高原生态的未来
西藏日喀则高原烟花事件,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人类在与自然互动中的认知偏差、责任缺失与价值误区,也让我们更加清晰地看到:青藏高原的生态安全,不仅关乎局部的自然平衡,更关乎国家的战略发展与民族的未来;“敬畏自然”的理念,不仅需要挂在嘴边,更需要落实到每一次审慎的决策、每一个合规的行为、每一项切实的保护行动中。
官方调查组的后续工作值得全社会关注,其核查结果与处理决定,将成为衡量“生态保护是否被真正重视”的重要标尺,也将为未来所有涉及敏感生态区域的活动,划定“不可逾越的红线”。而对于艺术创作者、商业品牌、社会公众而言,此次事件更应成为一次“长期反思”的起点:摒弃“人类中心主义”的傲慢,重拾对自然的敬畏;坚守法律的红线,履行生态的责任;重塑“与自然共生”的价值,让每一次人类行为,都成为守护自然的力量,而非破坏自然的隐患。
青藏高原的雪山、草原、湖泊,是天地馈赠的珍贵财富,也是我们必须守护的生态屏障。唯有以此次事件为戒,将“敬畏自然”从口号变为行动,将“生态保护”从理念变为习惯,才能让这片神圣的土地,永远保持其原始的纯净与壮美,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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