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二十二冶集团《加强和改进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配齐配强专职纪检工作人员,按照要求配齐项目纪检巡察专员,发挥项目纪检巡察专员的监督作用,按照项目26条监督重点,履行巡回专责监督职责,对所负责区域的项目进行巡察监督。
纪检部要监督落实签订“一合同一协议”双签制,约束双方廉洁责任,发放廉洁共建联系卡,公布举报电话,畅通分供商举报渠道;定期与分供商征询及谈话,对营商环境领域重点问题线索,优先快查快办、及时反馈。针对八项常态化机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抓好落实,对违反“四条底线、四个严禁”,不认真执行 “八项常态化联动机制”的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每季度组织分供商廉洁谈话会,听取优秀分包商在资金、结算、费用增补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协调和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对二季度开展的“材料超领超耗”专项治理,纪检部将对各二级单位开展情况深入下沉核查,对查出材料超耗超领的项目监督所在单位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实施,直至彻底整改;对核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延伸核查严肃处理。每季度选取1个自管重点项目深入调研,切实提升监督效能。对各单位开展的“材料超领超耗”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进行公开通报。
以责任成本管理、分包队伍管理、项目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管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为主要内容,确定立项,在“一季一专题”实施。重点是通过监督检查,看制度行不行、是否有可操作性,是否执行到位、是否落地;看招投标是否存在违反“推荐、评标、定标三分离”原则的行为;看是否存在与分包商串通,在工程预决算、工程量核算等环节中弄虚作假,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看是否存在与分包商串通,虚报工程量,虚列隐蔽工程变更内容,骗取变更费用的问题。纪检部门与审计部门联合,每两个月对本单位物资采购、分包招标、劳务队伍使用、资金支付进行排查,查看物资采购记录,看是否存在应招未招、违规高价采购、长期使用一家供货商采购等问题;查看分包招投标记录、资金拨付情况,看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围标串标、应招不招、超结算、超付款、提前支付履约金等有关费用的问题。(杨延波)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