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概况: 徐女士在朋友圈看到外籍朋友宋某发布关于某虚拟货币可以流通、增值迅速,让投资者 “ 一夜暴富 ” 的虚假宣传, 相信 “ 一夜暴富 ” 的 “ 神话 ” , 联系宋某并投入 50 多万。 后来, 宋某等人被警方抓获,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受到了刑事处罚。徐女士投入资金被转移 至国外, 无法追回。 名词解释: 虚拟货币就是指非真实的货币,是用来进行电子流通的货币。不具备法偿性等货币特性, 并不是真实的货币,不可以且不宜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中国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 币不会受到国家法律维护。 风险提示: 当下, 虚拟货币的虚假宣传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关注,但广大投诉者须知投资需谨慎,不 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明确规定,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 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行为。提醒广大投资者,应 保持理性, 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谨防上当受骗, 及时举报相关违法违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