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山市为清溪镇杨荣村一塘水库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我市首本水库水面不动产权证。
为落实水利部关于明晰水库产权工作要求,韶山市自然资源局、韶山市水利局、清溪镇杨荣村村民委员会紧密配合,多次商讨水库颁证工作,研定水库颁证方案,确定以清溪镇杨荣村一塘水库作为试点开展水库水面首证颁发工作。工作人员组织村、组开展指界确权,做好权属调查,依规程公示公告,高效优质完成一塘水库不动产登记工作。该水库登记面积44594.68平方米,权利人为清溪镇杨荣村村民委员会,权利类型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用途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下步,韶山市将继续推进其他水库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明晰水库产权,助推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