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高敬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生态环境领域8项约束性指标顺利完成,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十四五”起步之年良好开局,交出亮眼成绩单。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1年,全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指标达到“十四五”序时进度要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4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顺利完成年度目标。
蓝天更多。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率为87.5%,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
作为蓝天保卫战的重点区域之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其中,北京市2021年空气质量首次全面达标。2013年到2021年,北京市PM2.5浓度从89.5微克/立方米下降到33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从58天下降到8天。
水环境更好。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水生态环境司司长张波介绍,2021年,全国水质优良(Ⅰ至Ⅲ类)水体比例为84.9%,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水体比例为1.2%,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了持续改善的势头。
其中,长江流域2021年水质优良的国控断面比例为97.1%,同比增加1.2个百分点,连续两年干流水质达到Ⅱ类。黄河干流全线达到了Ⅲ类水质,其中干线有90%以上的断面达到Ⅱ类以上水质,黄河水质得到显著改善。
记者了解到,“十四五”时期优良水体比例的目标定为85%,比2020年83.4%的比例只上升了1.6个百分点。对此,张波表示,“十四五”时期,不宜过于追求以水环境理化指标评价为主的优良水体比例,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夯实工作基础、补齐工作短板、提高工作质效上。同时,要着力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由污染治理为主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者协同治理、统筹推进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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