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要求在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应急、水上交通事故调查过程中,通过现场音视频记录等方式对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规范海事执法行为,加强执法过程监督,降低廉政风险。
海事局为全局执法人员佩戴执法记录仪,并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船舶安检等执法时,必须全程开启录像,实现对执法过程的全程记录,从而促进海事文明执法,减少执法争议,确保执法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
海事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客运船舶开展安全检查记录,围绕船员配备、消防及救生设备性能、防污染设备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方面进行全面“体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载客船舶不“带病”航行。
海事执法人员进行了水域巡航,对辖区水域开展了海上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施工水域两艘施工船舶存在配员不足和无证人员驾驶机动船舶等违法行为,对海上通航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对这一事件进行现场监督、行政处罚、事故调查等多方面的现场执法音视频记录。
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海事管理机构执法公正、规范、透明,推进海事执法全程记录可追溯;执法音视频可通过机身内存或4G网络实时传输服务平台有效记录、有效存储;执法记录仪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确保一人保管、一人使用、一人同步数据,保证数据安全,即可统计又可高效查询。
明确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规范、管理标准,推进执法信息的全程采集,进一步提升基层海事处依法行政和执法规范的水平,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辖区通航环境长期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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