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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国企与小微企业和谐发展生态——多地联动化解诉讼困局‌

来源:财讯网 2025-04-28 19: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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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年来,国有企业与小微企业的合同纠纷诉讼频发,部分案件因程序冗长、执行过度导致小微企业陷入经营危机。为破解这一困局,国家发改委、最高法及地方各级政府协同发力,通过政策纾困、司法改革、信用联动等创新机制,推动双方从“诉讼对抗”转向“共生共赢”。

‌一、诉讼僵局:小微企业的生存之痛‌

某企业X先生因一笔合同纠纷被悦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起诉,无证实证情况下,法人账户遭冻结,导致员工工资停发、客户订单流失。“诉讼拖了许久,企业几乎被拖垮。”企业的遭遇并非孤例。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涉小微企业执行案件中,约20%因国有企业频繁诉讼、超额保全引发经营中断,部分行业供应链稳定性受到冲击。

二、频繁诉讼:批量化格式化

部分国有企业被指通过诉讼手段过度施压其他市场主体,例如利用格式合同条款批量起诉小微企业,或在未穷尽协商手段前直接查封企业账户,导致民企经营受阻。《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要求中央企业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方式化解纠纷,避免滥用诉讼手段。批量追加股东责任若未履行合规审查前置程序(如法务部门评估、国资委备案),可能被认定为管理失责。此类行为可能被视为“滥用司法资源”,与社会主义法治强调的公平原则相悖。‌

三、穷尽诉讼:有限责任变无限责任

国有企业“穷尽诉讼”的实质是治理能力不足与制度约束失衡的叠加结果。化解风险需跳出“非诉即诉”的二元思维,通过‌分层处置、证据前置、考核机制改革‌重构清收逻辑,同时推动立法填补国资处置特殊规则,平衡债权人保护与股东责任边界。

‌四、破局之道:政策与司法的双重发力‌

‌政策纾困:债务“缓冲带”化解资金危机‌

北京市率先建立“涉诉小微企业融资绿色通道”,由政府信用平台提供临时周转资金,2024年上半年已为127家企业发放纾困贷款2.3亿元。湖南省则要求国有企业在发起诉讼前,必须经过国资委“债务重组可行性评估”,推动60%的争议通过债转股、分期付款等柔性方案解决。

‌司法改革:从“重执行”到“重修复”‌

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关于优化涉企案件保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法院审查财产保全申请时,需评估“是否超出必要限度”“是否影响企业生存”。南京市某区法院试点“活封活扣”机制,允许被查封设备继续用于生产,既保障债权人权益,又避免企业“猝死”。

‌信用联动:倒逼国企责任回归‌

国务院国资委将“涉诉行为合规性”纳入央企负责人考核指标,对滥用诉讼、超额保全等行为扣减绩效分值。山东省建立“国企诉讼风险预警平台”,实时监控国企涉诉案件数量及执行强度,对异常数据自动触发监管约谈。

‌三、共生共赢:企业自救与生态重构‌

‌小微企业合规能力升级‌

浙江省工商联联合律所开展“反制条款专项行动”,帮助小微企业修订国有企业制式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某电子科技公司通过增设“争议优先协商条款”,成功将诉讼率降低40%。

‌国企供应链责任重塑‌

中国建筑集团试点“供应商健康度评价体系”,对合作小微企业的诉讼记录、履约能力动态评分,对低风险企业优先延长账期、降低预付款比例,2024年供应链稳定性同比提升26%。

‌结语:从对抗到共生的治理新范式

“过去打官司是拼谁‘耗得起’,现在政策给了双方台阶下。”一位参与债务重组的小微企业主感慨道。随着规则约束、政策缓冲、司法平衡“三位一体”治理体系的完善,国有企业与小微企业的关系正从零和博弈转向责任共担。这场改革不仅守护了市场经济的毛细血管,更为中国经济韧性注入新的活力。

(本文数据来源于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政务公开信息)

‌联系方式‌: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责任编辑:kj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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