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合约审核为核心、将法律评审工作作为前置程序嵌入公司所有业务流程”的相关要求,中国二十二冶集团西北公司法务部针对审核发现的风险项出具了法律指导意见书,实现审核率100%,有效发挥了“源头”法律风险管控作用。
全年合约审核覆盖率达100%,风险识别率100%。加强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过程法律风险管控,在建项目检查覆盖率达100%,检查问题整改落实率不低于90%,严格落实《公司主要负责人关于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检查考核》制度,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贯彻落实五矿集团和中冶集团《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文件精神,加强对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普法教育,做到重大风险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组织抓,归口部门协调抓,职能部门具体抓,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法制建设中的岗位职责,自上而下提升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法务人员转变工作方式,沉到基层,对重点项目实施量化检查与考核,指导项目部对法律风险实行动态管理;协同各系统各项目部建立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实施机制,在施工过程中掌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指导项目部将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纳入专项管理,确保有效取得该权利;聚焦重大诉讼案件的处置成效,青海省投破产重整方案确定以后,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常规,探索多种渠道,加快股权和债权变现,压降公司“两金”和带息负债指标。
发挥典型纠纷案件的警示和教育作用,达到“以案为鉴”的效果;新发主诉案件在立案前先划分责任后再立案,倒推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避免“一诉了之”的现象;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案件质量评查出的管理问题,代理问题,损失扩大等方面的问题移交纪委追责问责。(杨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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