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分包准入门槛较低,不能保证分包选择的质量,对后续项目履约造成风险。目前中国二十二冶集团西北公司在集团公司的领导和指导下,同时本着优先使用A.B级优质分包资源的基础之上,对拟准入的分包进行严格的预审审查,并对推荐分包单位的前期预审准入流程进行了规范,本着举贤不避亲、打开大门办企业的原则推荐,提高分包准入的质量。为后期在使用分包队伍时沟通顺畅,利于项目履约的完成。
同时,严控实名制管理的风险,避免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及时的问题致使发生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为对农民工工资的发生形成有效的保障,要求新开或者在建项目的工人工资必须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代发制度。所有项目均已实现配备劳务实名制考勤设备,不具备条件的项目使用“小程序”考勤打卡,劳务实名制系统在满足项目所在地政府要求的同时,已经全部接入中冶集团劳务实名制D6C平台。
公司所有项目均已配备劳资专管员,劳资专管员负责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劳动合同监管、考勤等情况,监督分包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备案,负责在政府实名制平台上完成实名登记及相关资料上报。建立《农民工用工台账》、《农民工出场登记表》、《农民工月度考勤记录台账》,做到农民工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请、进退场时间清。截止年底在建项目共计6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项目共计4个,所有项目农民工工资必须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发。每月定期由分包单位上报经工人签字确认、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代发工资表,项目部劳资员根据实名制考勤设备的数据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分包单位出具代发委托书,由财务部门代发农民工工资。
合作经营项目和前期垫资无回款项目,在项目回款前由合作方和分包单位垫资的,由合作方和分包单位将需垫付工人工资汇入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项目部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发到每个工人。代发工资的银行凭证返给合作方和分包单位的同时,在项目部进行留存备查。
由于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导致摊销时长比实际要长,项目资产入账意识不强,导致资产在购置后不及时签合同和开具发票,致使办理入账的时间同实际使用的时长不相符,增加摊销的时长和成本。通过重点培训一方面是强化项目上对公司机关相关业务流程的熟悉,另一方面提醒项目对流程的重视性,以及不遵守流程和手续而造成的后果。
工程项目履约往往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合同工期为其中一项,项目的实施有一定的周期性,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环节也较多,在这期间如果出现一些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件或某个环节出现问题以及宏观经济形势发生较大的变化,有可能因为甲乙双方的各种变化导致工期前松后紧,因为赶工而连续作业,导致成本暴增的风险。伴随着快节奏的赶工期还有可能会出现安全、质量的风险。(杨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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