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即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富德生命人寿海南分公司在此通过案例讲解提醒广大消费者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19年3月1日起,被告人赵某辉在某保险公司新疆分公司任收展员。2019年3月至8月,在任职期间被告人赵晓辉以提升信用卡额度、刷保单提升业绩等为理由,骗取任某、靳某、高某、郭某四名被害人名下信用卡共计15张,共计透支412,964.61元。在四名被害人发现信用卡未按时还款后,多次向被告人赵某辉催要信用卡及还款,但被告人赵某辉于2020年3月29日离开乌鲁木齐市。2023年1月20日,被告人赵晓辉被抓获归案。
判罚情况
被告人赵某辉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被告人赵某辉退赔四名被害人共计412,964.61元;公安机关扣押的信用卡依法发还信用卡所有人;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账本依法予以没收。
洗钱手法
赵某辉在实际持有骗取信用卡并取得信用卡密码后,其直接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或者使用以其本人及李某名义办理的POS机进行信用卡套现,被告人赵某辉将上述信用卡透支的金额用于偿还债务、游戏充值、购买58同城账号、信用卡还款、个人日常消费等用途。
风险提示
对出借收款码、银行卡等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往往会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明知对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出借自己收款码、银行卡,在赃款收取、取现等方面提供帮助的,可能触犯洗钱上游犯罪或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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