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协委员张文亮建议强化公安部门打击冒用企业知名度诈骗

来源:实况网 2026-01-29 14:24:04
A+ A-

“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议督促公安部门将打击冒用企业知名度实施诈骗行为纳入‘护企安商’重点工作,加强对此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品牌信誉和市场秩序,为福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福建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2026年1月26日至30日在福州召开,会议期间,福建省政协委员张文亮提交了《关于强化公安部门打击冒用企业知名度实施诈骗行为的提案》。

提案指出,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企业知名度已成为重要的商业信誉资产。然而,部分犯罪嫌疑人利用所在企业(含在职、离职人员)的品牌影响力,在未经企业授权同意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诈骗活动,此类行为不仅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的财产权益,更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福建营商环境的整体形象,更迫使受害企业承担无端的经济与声誉损失。

张文亮在提案中深刻揭示了违法人员冒用企业知名度实施诈骗行为的隐蔽性和社会危害性:一是犯罪嫌疑人往往借助企业积累的商业信誉,通过伪造公章、虚构合同、冒用职务身份等方式骗取信任,使交易方难以甄别,涉案金额往往较大。如部分离职员工继续冒用原企业名义开展业务,或在职人员私自以企业名义收取“进场费”“合作保证金”等,造成被害人重大经济损失;二是企业被动卷入法律纠纷和声誉危机,即便事后澄清,长期积累的品牌公信力也会遭受重创。更关键的是,部分被害人在追索无门时,会将维权矛头指向被冒用企业,要求企业承担赔偿责任,不少企业为平息事端、挽回声誉,不得不垫付资金解决纠纷,形成“企业无过错却担责”的不合理局面,部分中小企业甚至因此陷入经营困境;三是此类行为严重扰乱正常市场交易秩序,破坏“诚信经营”的市场生态。近年来,从虚构企业网络评比诱导刷票,到冒用企业名义签订虚假合同,相关案件呈多发态势,亟需公安部门重拳整治。

基于上述危害,张文亮在提案中建议公安部门从三方面发力,从而有效遏制此类违法犯罪:

一是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形成高压震慑。参照公安部打击冒充国企央企违法犯罪的工作部署,组织全省范围内的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利用企业知名度实施的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对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深挖伪造公章、引流推广、资金转移等黑灰产业链条,实现全链条打击。

二是健全协同联动机制,提升打击效能。建立公安与市场监管、税务、行业协会的信息共享机制,畅通企业报案绿色通道。指导企业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授权代表信息,便于交易方核验。同时加强行刑衔接,与检察机关、法院共同明确案件定性标准,确保执法司法尺度统一。

三是创新侦查打击手段,提高办案质效。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警务模式,运用大数据分析企业资金流向、人员往来等信息,精准识别异常交易线索。针对网络诈骗高发态势,联合网络平台加强对虚假企业宣传、违规收费等信息的监测,及时阻断违法信息传播。

张文亮在会议讨论发言时还特别指出,福建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民营经济是发展核心支撑,但当前民企遭遇经济、刑事案件时,普遍面临立案难、再审难、检察督促流于形式等维权困境,有证据却维权无门的问题,严重影响企业经营信心与发展活力。

张文亮强烈呼吁,民营经济的法治保障,一定要不折不扣地从“纸面”落到“实处”。建议省委、省政府出台涉民企案件专项保障政策,明确公检法办案标准,杜绝有证不立、程序敷衍。同时设立涉民企案件专门督办机构,统筹公检法协同发力,对立案、再审、检察监督全流程跟踪督办,建立办案时限与责任倒查机制,强化检察监督刚性。以专门机制、专门机构筑牢法治屏障,切实破解民企维权难题,真正让法治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实保障。(光华)

责任编辑:kj005

文章投诉热线:157 3889 8464  投诉邮箱:7983347 16@qq.com

相关新闻

精彩推荐